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宁分局为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新宁分局),加挂邵阳市新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内设有办公室、综合协调股、法规宣传教育股、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等5个股室,下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测站两个事业单位,共有领导班子成员5人,中国共产党员31人。近年来,在市生态环境局、新宁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道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污染减排任务圆满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扶夷江水质常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县城田村自来水厂的水质达到饮用水二类标准,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超过350天。我县先后获得邵阳市污染减排工作一等奖、湖南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等荣誉称号,连续15年获得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管理优胜单位。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宁分局的办公地点:解放路193号。
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4812546。
环保投诉热线:4777090,4777091。
单位负责人:吕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