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全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县政府授权召开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协助处理各部门和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六)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组织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及县政府其它重要文稿。
(八)搜集、研究和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县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九)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地方志编修工作。
(十一)承担《新宁政报》组稿、编辑、发行工作职责。
(十二)负责县政府领导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对驻新宁金融管理、监管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指导。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