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宁县人民政府> 县政府办>机构设置
栏目导航
  • 机构设置

(一)秘书组。负责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公文的处理;负责县政府全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记录、整理、纪要起草;负责各部门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的初审把关;牵头负责县政府与上下级政府、县直各部门公务活动的接待和联络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行政例会会务工作;负责《新宁政报》组稿、编辑、发行工作。

(二)政工组。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及归口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联系关心下一代协会工作;负责县政府办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党组会议的会务、会议记录、材料整理报送工作。

(三)机要组。负责文电保密、机电通讯和档案、印鉴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注批传阅、送阅、保管、清退、销毁及文书档案的立卷、整理、归档;负责县政府领导批办件的登记、责任分解和移送。

(四)提案组。负责办理县政府承接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与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及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络;负责督促县政府有关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县政协常委会议的汇报及协调联络工作。

(五)信息组。负责收集、编写、上报政务信息,向政府领导汇报全县政务信息动态;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负责上报紧急信息并负责省、市、县领导对紧急信息批示的落实;负责县长信箱的办理回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编制地方志的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协调组织拟定地方性的编修工作政策、规定;指导各部门和各乡镇的修志工作。

(六)数字化建设管理组。负责县政府办现代化办公系统的维护、管理;负责县政府办机关电子设备的维护、管理;参与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相关工作。

(七)财务室。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的管理、处置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及管理;负责县政府召开的大型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行政经费预(决)算和财务开支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采购计划的申报和财务核销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差旅费、医疗费、“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工资及福利待遇的管理工作。

(八)总值班室。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值班工作,安排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领导日常带班和值班工作;负责信件报刊收发工作;负责县政府系统领导干部的报告事项;负责外地来函处理;督导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值班工作,保障政令畅通和联络及时有效;承担县委总值班室等单位的相关通知的收发任务;协助其他组室承办的重大会议通知发放工作;配合信访部门处理群众集访,维护机关正常秩序。

(九)督查室(加挂县政府督查室牌子)。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重要决定、决策、决议贯彻落实的督查和情况综合;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交办事项以及会议决定的督办及落实情况反馈;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省长信箱、市长信箱和地方领导留言的办理回复工作。

(十)综合组。组织协调起草县政府重大报告、重要综合性文稿;参与起草县委、县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负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的材料综合工作;负责起草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及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文稿等;负责本办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重要文件和重大会议精神的报送工作。

(十一)法规室。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二)金融组。负责对驻新宁金融管理、监管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的联络、协调与指导;负责实施县政府对全县金融市场运行的宏观指导并组织目标考核;负责地方金融稳定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配合组织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协调配合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风险监测和提示。



主办单位: 新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 新宁县数据局 电话:0739-4836752 网 址:www.xinning.gov.cn
湘公网安备 43052802000133号 备案号:湘ICP备13007877号 网站标识码:4305280002
主办单位:中共新宁县委、新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新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