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局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值班、办公自动化、机关后勤保障、会务、公务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出(国)境管理;管理局机关财务和财产;负责局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对外交流和局外事工作;组织、指导信访部门干部学习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党群、纪检监察、老干工作。
(二)办信网信股
负责办理群众和国外、境外人士向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的来信,并向相关乡镇和县直单位转送、交办、督办有关群众来信事项; 负责中央、省、市交办、转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办的来信事项;负责重要来信信息的汇总、分析、反映和情况通报;交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协调处理基层信访部门处理来信遇到的复杂问题和重要事项。
受理群众通过网络、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做好登记、受理、办理、审核、回复上报和归档工作;交办、转办和督办网络信访事项,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网络信访事项;负责领导信箱中信访事项的办理,综合分析网络信访事项及办理情况;负责全县网上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网上建议的征集工作。
(三)接访股
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和信访事项登记、受理、办理和督办,及时掌握上访动态,反馈重要来访信息;对全县接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协调处理基层信访部门接待处理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和重要事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我县群众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的劝返工作;负责驻京维稳劝返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的管理工作。
(四)督查股
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督办中央、省、市、县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办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组织开展信访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县级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的联络对接及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参与信访动态和情况的研究、分析;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承担新宁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复查复核股(加挂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牌子)
承担新宁县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履行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专项职能,依法受理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或复核请求;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审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或者复查意见,并提出复查或者复核意见;向信访人和被复查人或者被复核人送达本级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或者《信访事项复核决定书》;督促被复查人或者被复核人依法落实信访事项复查意见或者复核决定;指导本级人民政府(不含县级)部门及有关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办理上级或者同级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对在复查复核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
负责信访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全县信访系统的法治建设;负责研究、草拟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及法规,研究制定加强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负责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备案;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