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因调离等原因的以下1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
序号 |
姓 名 |
所属机构 |
执法证号 |
证件失效日期 |
证件注销原因 |
1 |
姚 帆 |
新宁县文化市场 综合行政执法局 |
18051021002 |
2023-10-26 |
离岗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即时失效相关人员无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原执法证号由新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收回备用。
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