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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设置
  新宁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设下列内设机构,机构规格均为正股级:
  (一)办公室。承担新宁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法制、信访、理论学习、督查督办、绩效考核、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内部审计、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网络信息安全、舆情处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产业开发区重大决策、会议决定事项、上级交办事项的执行落实。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政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收支、政府采购等财务工作。
  (二)组织工作股。负责新宁产业开发区党的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党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等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和乡村振兴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制订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和服务;负责区内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三)产业发展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统筹新宁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产业发展目录,拟订产业扶持政策;负责科技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科技型企业培育等;负责区内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指标统计分析;按权限负责企业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四)经济合作股。负责拟订新宁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及工作计划,开展对外经济交流合作;负责招商信息收集、投资项目洽谈和项目引进落地工作;负责招商形象宣传推广和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并实施;负责全区内、外资金和项目引进工作。按规定办理外资、外贸、外经和高新技术合作涉及的相关外事侨务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
  (五)开发建设股。负责拟订新宁产业开发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编制新宁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重要专项规划;承担区内建设工程的计划、评估论证、预决算;负责组织开发建设,参与编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推进的统筹调度和督查督办;协调推进项目拆迁、安置和相关服务工作。
主办单位: 新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 新宁县数据局 电话:0739-4836752 网 址:www.xinn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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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新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