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宁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3年02月24日 来源: 作者: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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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社发〔2021〕26号

关于印发《新宁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新宁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

新宁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编制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基本思想、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特别是在收官之年遭遇到历史罕见的全球重大传染性疾病挑战,带来经济增速放缓、就业增长动力减弱、保障支出压力加大的大背景下,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省市县委、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实施“二中心一枢纽”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新宁的战略,聚焦发展有作为、聚力民生有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各项任务,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贡献了人社力量。

(一)全县就业形势高质量发展。我县城镇新增就业累计1865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累计11012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3703人;累计新增创业主体12250个,带动城乡就业人数18991人,其中带动城镇就业人员8754人 ,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01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就业援助65人就业,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731人;未脱贫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总人数46112人;建成就业帮扶车间110家,吸纳3530名劳动力就业;完成创业培训人数2337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713万元,带动(吸纳)就业人员4835人。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全力推进社保扩面,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为16676人,累计新增参保10814人,累计参保续费64万人次,累计征缴基金7.35亿,建立职业年金保障制度,实现职业年金累计征收1.43亿元;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3.2万人,累计新增参保8000人,累计参保续费5万人次,累计完成征缴基金13.03亿元;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5.43万人,累计新增参保45394人,累计参保续费24.52万人次,累计征缴1.43亿元 2017年至2020年我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保体系,累计代缴18.81万人次,累计代缴金额1320.57万元。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3.4万人,累计新增参保2000人,累计参保续费17万人次,累计征收6527.8万元,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1.6万人,累计新增参保1400人,累计参保续费7.64万人次,累计征收1587.29万元。二是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确保各险种待遇应发尽发。我县城乡居保累计待遇发放45万人次,累计发放金额5.08亿元企业养老保险累计待遇发放96万人次,累计发放金额16.4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累计待遇发放31.84万人次,累计发放金额9.95亿元,工伤保险累计发放2670人次,累计发放金额4886.42万元,失业保险累计发放0.93万人次,累计发放金额815.44万元。三是建立健全社保基金风控体系,强化基金运行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各险种稽核工作,杜绝和严防基金运行风险。企业养老保险稽核1186人,累计追回金额220.3万元; 城乡居保稽核503人,累计追回金额22.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稽核582人,累计追回金额108.35万元。四是切实加强人社领域行风建设。全面开展“五心”服务,积极推动“放管服”工作,认真落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人事人才工作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以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在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大力引进各类人才。公开招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973名。录用公费师范毕业生415 名,录用“特岗教师”317名,选送本科医学生和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培养学生 40 名,录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7,公开招募“三支一扶”扶贫志愿者23人。2020年底,全县人才总量达到14670人,其中党政人才2223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274人,专业技术人才5994人,技能人才879人,农村实用人才4320人,社会工作人才10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620人,本科以上学历人才3247人。

(四)劳动关系建设和谐稳定。“十三五”期间,劳动监察大队共接待日常举报投诉143起,涉及劳动者2662人,为劳动者追讨工资1648.38万元。建立预防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印发宣传资料30000余份,开展咨询1000余人次,督促用人单位签订补签劳动合同1200人次,督促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用人单位法人及劳资人员600余人次,发放《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资料5000余份。扎实开展人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全县辖区内72家在建建设项目工地和16个重点用工单位发放“扫黑除恶”相关宣传资料和现场调查问卷40000余份、张贴扫黑除恶通告25000余份,认真摸排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各级劳动人事调解组织收到案件411件,立案396件,结案393件,结案率99.2%。

专栏1 “十三五”规划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

“十三五”

计划数

“十三五”

完成数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1.67

1.86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4.5

4.5

3.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万人

1.86

2.20

4.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基本覆盖

3.2

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

%

法定人员全覆盖

100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1.5

1.6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3.3

3.4

8.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

万张

18.5

20.4

9.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万人

0.5994

10.高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0.0879

1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结案率

%

95

99.2

备注:因机构改革,《新宁县“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指标随职能划归县医保局。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外部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镇新增就业超过预期,社会保障体系规模持续扩大,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为“十四五”时期的人社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统筹谋划,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推动,为新宁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提供了坚强保证。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从宏观环境看,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剧,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步减弱,人民群众预期不断提高,对事业改革发展带来较大压力。我县仍处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经济转型中的一些内在矛盾不断向社会领域传导,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任务、新挑战。从事业发展看,宏观经济直接对就业产生较大冲击,就业总量压力不减,结构性矛盾日益加剧并将成为主要矛盾,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社会保障体系在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方面还有待加强,基金支付压力逐年增大,基金支撑能力呈下降趋势,制度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挑战;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不适用”问题仍然存在,总量不足、质量不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并存,高技能人才缺乏;劳动关系领域不稳定因素趋多,劳动纠纷矛盾进入多发期和凸显期,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必须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准确把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常态,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新宁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认识并把握人社事业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积极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确定发展目标,积极应对挑战,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加快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系列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完善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更积极更开放的人才政策,形成更合理更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均等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维护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贡献人社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服务大局。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社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2、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在发展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创新驱动战略发展实施要求,创新人才培养、评价和使用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更具开放性和普惠性人才政策,加快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3、夯实基础,深化改革。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围绕更好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人社领域制度改革,深入探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让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4、依法行政,促进公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合理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5、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建设规模和标准。

(三)发展目标

Ο三五年远景目标: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更加科学完善。就业质量显著提升,保持较低的失业水平,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满足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建共享的发展局面。人才政策更加积极开放,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促进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一体、均等可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高效优质。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就业与经济增长联动机制基本建立,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实现人员全覆盖、待遇稳步提高;人才体制机制持续创新,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储备庞大的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人事考试、表彰奖励实施更趋规范;工资收入分配更趋于合理,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行风作风建设更接地气、有温情。

1、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这一主线,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基本建立就业与经济增长联动机制,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有效应对失业风险,确保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十四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预期控制在5.5%左右,职业培训1.35万人。

2、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按照国家部署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职业伤害保障)参保人群,不断提升工伤保险经办能力。实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确保社会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3、强化高素质人才有效供给。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储备庞大的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构建人力资源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到“十四五”期末,我县人才总量达到21500人左右,其中党政人才达到2600人左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达到2000人左右,专业技术人才达到7900人左右,高技能人才达到1000人左右,农村实用人才达到6000人左右,社会工作人才达到2000人左右。

4、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建立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顺应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做好各项制度和待遇衔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加强考试制度、考点考场建设,提升安全考试、公正考试、科学考试的保障能力。完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细则,规范项目申请、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

5、全面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分配格局更加合理有序,分配差距进一步缩小,推进治欠保资工作。

6、不断完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智慧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社会保障卡实现发行应用全覆盖,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显著增强,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三、主要指标

专栏2    “十四五”时期规划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0.35

1.5

预期性

2.城镇调查失业率(%)

4.25

<5.5

预期性

3.城镇登记失业率(%)

4.5

<4.5

预期性

4.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0.33

1.35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0.7

44.8

预期性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6

1.7

预期性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4

3.8

预期性

三、劳动关系

8.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5

68

预期性

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8

99

预期性

1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终结率%)

35

40

预期性

11.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100

100

预期性

四、公共服务

12.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46.27

52

预期性

注:〔〕内为五年积累数。

四、重点任务

(一)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素质,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1. 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将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结合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将就业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列入人大立法执法检查、政协建言献策重要选项,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健全财政、产业、消费、投资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和传导落实机制,强化就业影响评估,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大良性互动。优先投资岗位创造多的项目,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稳定拓展社区服务岗位。

2.支持培育壮大新就业增长点。坚持市场引领和政府引导并重、放开搞活和规范有序并举,加快构建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规律、满足新动能集聚需要的就业政策和制度环境,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新的就业增长点。鼓励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多渠道灵活就业方式,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自主就业。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创业就业成本,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完善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促进从业人员数量显著增加,基本形成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的信贷服务,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吸引更多个体经营者线上经营创业。结合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提供线上职业培训、灵活就业供需对接等就业服务。

3、依托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重点群体就业能力提升行动和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劳动者适应技术变革和产业转型的能力。开展技能培训增效,着力打造“湘技湘能”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围绕“现代农民培育计划”,深入开展现代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加快高素质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培养;围绕人才一体化培养,推进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衔接。到2025年,技能培训达到1.35人次。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专项培训计划。扩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持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实施技工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扩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覆盖面,加快推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拓展培训方式,大力开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和校企联合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培训就业率。

专栏3 技能人才振兴行动

1.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劳动者自主选择、市场资源配置、政府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实现培训对象广覆盖、培训类型多样化、培训等级多层次、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管理信息化的目标。

2.技能培训增效工程

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不断壮大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

4、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完善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落实“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畅通基层成长发展通道。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劳务协作组织化程度,促进劳动力供需有效对接,推动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加大农民工创业扶持力度,畅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渠道,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加强就业援助,把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保障基本生活持续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对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分类帮扶、精细援助和跟踪服务,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切实保障困难人员就业,及时将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到就业援助范围,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多渠道搭建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实践平台,对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实施就业帮扶。统筹做好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5、加强创业带动就业。落实省市新一轮稳就业政策,强化创业服务,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加大税收优惠、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创业培训等实施力度,构建更加成熟定型的就业政策体系。加大初创实体支持力度,提供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支持建设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载体和创业园区,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创业基地发展,培育创业创新平台,至2025年,力争建成1个规模大、功能全的孵化基地,对入驻基地人员实行“三免一补一贴息”政策。

专栏4    就业创业提升行动计划

1.就业创业示范乡镇建设

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乡镇、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选树公共就业服务典型。实施返乡创业培训、返乡创业带头人培养、基层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育才强企、引才回乡五项行动计划,建设一批返乡人员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组织返乡创业宣传交流活动。

2.促进就业创业行动

开展联合招聘服务、重点行业企业就业服务、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促进灵活就业服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优质培训服务、劳务协作服务、供求信息监测服务。

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积极推动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派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更好发挥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

6.、强化就业失业统计与失业风险防范。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多维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就业监测,完善就业统计指标体系。紧盯城镇新增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劳动力市场供求等关键指标,精准研判就业形势及变化趋势。完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和失业预警制度,健全多方参与的就业失业形势研判机制。加强与移动通信社保缴纳等大数据比对分析,健全多方参与的就业失业形势研判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7、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以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为目标,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推动全县16个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升行动计划,建立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机制,规范管理县、乡(镇)、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满足全社会对更多层次、更高质量就业创业服务的要求力争“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全力确保我县就业局势稳定。深入推进“311”就业服务行动。

8、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依托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培育创新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形成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枢纽型基地和产业创新发展平台。统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相关行动,增强促进就业尤其是重点群体、重点行业就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指导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协调自律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改革,激发劳动者内生动力,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覆盖全民、统筹城乡、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

1、实现社会保障应保尽保。健全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有参保意愿的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做好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参保工作,将参保的城乡失业人员全部纳入失业保障范围。推进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十四五”末期,基本实现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覆盖全体职业人群的目标。落实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做到不少一分、不拖一天、不漏一人,切实发挥社会保障保基本、保生活、保稳定的功能。

2、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推动建立覆盖全县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按照国家和省里部署推进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按照国家和省里部署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推动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探索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积极发展补充养老保险。

3、完善工伤和失业保险制度。巩固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数据共享、省级集中的工伤保险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适合我省新业态用工特点的职业伤害保障模式,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试点,探索超龄就业人员和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学生参保办法,有序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完善失业人员兜底保障体系,为失业职工提供资金补助、医疗保障、技能培训等多方位服务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

4、健全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推进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调整。综合考虑物价变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金承受能力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确立适度的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建立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科学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失业保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5、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构建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联动、社会共同监督、政策制度完善、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新格局,建立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建立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基金监督行政执法机制,完善和落实基金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切实加强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基金案件的预防、查处力度,注重协调配合,提升监督手段和效能,遏制社会保险基金大案要案发生,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6、提升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加快推动社保经办信息化建设,推动社会保险服务跨地区、跨部门、线上线下衔接互通,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现经办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服务,提高社保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县级和乡镇社保经办人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社保经办管理效率和服务可及性。

(三)完善人才发展和人事管理体质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人才智力支撑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持续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人才发展环境优化。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高层次专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三高四新”,对标我县重大战略,立足人社部门职能,组织实施人才服务行动,打好人才工作“组合拳”,推动人才与我县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

1、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创新型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脐橙等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实施“旅游﹢现代农业”精英人才培育专项和“旅游+新型工业”领军人才发展专项。对接落实服务脱贫攻坚“百千万”人才工程,继续做好山区农村中小学教师、“三支一扶”、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医学生、基层农技特岗人员的招生计划及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输送人才。

2、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建设,培养造就一支一定规模、结构优良、布局合理、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以技工学校为基地,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模式,支持实训基地建设,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加强培训专业建设力度,引进和开设一些高、精、尖培训专业,优化培训内容,积极协调和指导各定点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意愿确定专业,选择市场前景好、就业空间大的项目开展培训。健全技能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广泛开展行业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比武活动,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服务新宁经济发展。

3、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政策,着力建立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以考核为抓手,提升事业单位日常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人员聘用、岗位管理、公开招聘三项制度,主动顺应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做好各项制度和待遇的衔接。落实国家、省部署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调整。推进县级及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创新创业。

4、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创新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流动、服务、激励机制,强化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服务功能,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法治环境。全面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进一步破除妨碍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配合做好“三个高地”建设以及重大项目、重大科技工程等人才支持措施,加快形成政府投入引导社会各界有序参加的人才开发和引进格局。贯彻落实“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宝庆人才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山人才行动计划”,以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在教育卫生、旅游文化、城建规划、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引进50余名(5年计划数,下同)高层次人才、50余名全日制研究生、300余名急需紧缺人才,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储备庞大的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

5、做好人事考试和表彰奖励工作。加强人事考试基础能力建设,推进考试制度、考点考场建设,坚决打击各类考试高科技作弊和涉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安全考试、公正考试、科学考试的保障能力。全面规范表彰奖励,进一步聚焦考核内容,推动日常考核常态化,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流程。积极参与做好国家省级表彰奖励推荐工作,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收入分配规范有序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对事业单位的正向引导和激励作用。

1、深化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完善按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鼓励企业创新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将工资分配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形式。

2、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完善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和工资支付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强化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工资分配的事前指导,探索发布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特征的薪酬分配指引。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建立工资收入分配大数据库,配合做好定期发布制造业人工成本调查情况工作,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引导。

3、深化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开展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普遍实行全员绩效管理。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推动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确保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合理有序。

4、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政策。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机制。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激励和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工资制度。稳妥有序提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关心关爱广大基层教师,落实好各项工资政策,提高艰苦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待遇。落实消防员工资福利政策。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政策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以及带薪休假制度。

(五)以深化改革为抓手,营造多方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

创新和完善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企业、政府、社会多元主体参加的劳动关系治理模式。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健全劳动合同制度,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指导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2、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侧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根治欠薪为重点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督办查处重大欠薪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推动实名制管理制度全覆盖,全面落实工资专户制度,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机制,继续规范保证金的缴存、使用、补存、返还。依托“两网化”系统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制度,实行动态监管,畅通劳动保障监察线上、线下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实现“一点投诉举报、全网联动处理”,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强化监察机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综合执法职能。积极推广“互联网+监察”,完善监控预警功能,提升分析研判能力,开展线上执法试点,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3、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规则,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落实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制度,推进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仲裁准司法制度体系,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符合调解仲裁机构特点的办案管理体系和评价机制。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逐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队伍培训,强化调解仲裁员队伍行风建设,充实一线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力量,完善“准司法”职业保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大力推进数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建设,推进“互联网+调解”服务,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效能,实现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的治理目标。

专栏7   劳动关系提升工程计划

1.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加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重大矛盾风险隐患。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改革试点。

2.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

建立完善对用工规模较大企业的用工指导服务机制,帮助企业提升用工管理水平。以用工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尽量不裁员、少裁员。

3.调解仲裁信息化项目

积极改进完善仲裁办案系统和案件监测系统,大力推进数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和“互联网+仲裁”服务平台建设,在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加载仲裁服务功能,加大线上、线下服务结合力度,利用技术手段优化案件处理流程。

4、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建立农民工工作形势分析例会制度,推动解决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强化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统计监测制度,提高农民工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工同酬的权利,推动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挥农民工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农民工投身乡村振兴建设。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多形式开展农民工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做好农民工舆情监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全面加强公共服务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健全全县人社公共服务制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形成覆盖全体、更加均衡、更高质量、更加便捷、更可持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建立全面覆盖、均衡发展的城乡区域公平共享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制。加强人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和基层公共服务短板,实现城乡就业创业与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一体化协同发展。加强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就业社保便民服务场景有机集成和精准对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全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需求。

2、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人社” 的智能化水平,依托部省两级联动的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全国平台,落实人社政务服务“应上尽上”“一网通办”,提高经办服务网上可办率。强化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安全保障。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加大社会保障卡发行服务力度,实现社会保障卡全民持有。大力发展电子社保卡,形成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在民生服务领域实现一网通办、一卡通行。实现线上线下服务衔接有序、安全高效、风险可控。推动建立12333服务体系,形成电话、网站、移动应用、短信等多渠道联动服务能力。

3、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面强化人社法制建设,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动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加快推进网上办,对标县委县政府要求和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压缩办事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压缩办事时限,推动人社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加强窗口单位队伍能力建设,认真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窗口集成服务。常态化开展人社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着力加强窗口单位队伍能力建设。

4.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服务乡村振兴。聚焦乡村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口、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施策精准、机制灵活、服务高效的人社帮扶机制。继续坚持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两大方向,依托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等地区协作机制,持续推进有意愿的乡村地区劳动者外出就业;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高质量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吸引农民工等自主创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强化公益性岗位协同管理。对低保、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完善人才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激励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落实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突出抓好就业创业工作,织密社会保障网,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齐心抓,目标任务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扎实推动我县人社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人社事业的投入责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优化支出结构,完善筹资机制,逐步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积极争取省级、市级财政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促进就业资金、社会保险补助资金、人才开发引进资金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的投入,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实施。

(三)加强人社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人社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促进干部培训常态化,树立和宣传“人社知识通”,不断提高人社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建设优质服务窗口。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廉政风险点的控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预防措施,完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全力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人社干部队伍,树立新宁人社人新形象

(四)持续开展理论研究和对外宣传。紧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推进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探寻改革创新突破点,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大局,加强人社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舆情监测讲好人社故事、发出人社强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营造有利于新时代新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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