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
时间:2023年02月24日 来源: 作者: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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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

湖南城市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编制单位:湖南城市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院长:李志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分管院领导:喻常雄(硕士、一级注册结构师、高级工程师)

总规划师:邱国潮(博士、注册城乡规划师、正高级工程师)

项目名称:新宁县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

委托单位: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负责人:李保群(硕士、注册城乡规划师、高级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卢芳国(硕士、注册城乡规划师、工程师)

主要编制人员:卢芳国    

    

校对:卢芳国

审核:李保群

审定:喻常雄

出图签章: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二、发展趋势

三、主要困难

第二章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三、规划目标

第三章 全面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监督实施体系

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二、精准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三、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章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一、强化耕地质量和数量占补平衡

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引导农业产业规模化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第五章 推进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一、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

二、积极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第六章 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优化建设用地空间结构布局

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三、完善资源利用考核评价机制和用地管理监管平台

四、优化自然资源市场配置

第七章 推动测绘和地理信息发展

一、加快测绘地理信息转型升级

二、完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机制

第八章构建以自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

三、创新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机制

四、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考核

第九章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推进矿产资源综合整治

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三、加大矿山环境恢复保护和治理力度

四、推动矿山转型绿色发展

第十章 提升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能力

一、加强地质灾害重点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

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十一章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

一、明晰权责主体,夯实监管责任

二、全面完成国土三调,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

三、化解权利交叉重叠,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章 完善自然资源利用的动态监测和执法监察

一、构建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二、统一的信息监管平台

严格矿山违法违规监测

第十三章统筹推进自然资源重大工程

一、自然资源安全保障工程

二、生态修复工程

三、基础支撑工程

第十四章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

三、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四、加强自然资源队伍建设

五、推动自然资源科技建设

附表


前言

“十四五”规划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自然资源是发展之基、生产之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编制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对履行“两统一”职责,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提升自然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是对我县“十四五”期间自然资源管理的战略性和系统性谋划。在深入总结“十三五”时期全县自然资源规划编制实施成效和经验基础上,科学研判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其对自然资源管理的要求,阐明未来五年全县自然资源管理的基本思路、总体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举措,是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部署,是指导全县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对做好今后五年自然资源工作,夯实自然资源事业长远发展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是新宁县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发展迅速、成效卓著的五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自然资源局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围绕脱贫攻坚、高质量发展、全域旅游、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着力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1、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加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层层压实耕地保护工作责任,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十三五规划确定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300公顷,2019年保有耕地43474.83公顷,超出规划目标1174.83公顷,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规划期间,全县补充耕地686.1835公顷,其中土地复垦项目补充耕地20.898公顷;土地开发项目补充耕地665.2855公顷;建设占用耕地182.735公顷,补充耕地大于建设占用。

严守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三五规划确定,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2700.00公顷,2019年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3141.60公顷,较好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县积极开展高标准基本建设,共实施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高标准基本1186.4公顷,有效提升基本农田地力等级和产能,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质量建设。

2、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十三五”期间,全县供应建设用地386.67公顷,年均供地77.33公顷。为全县交通、产业、科教、扶贫攻坚用地需求提供了有效保障,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稳步朝着高质量发展迈进。其中2016年供地91.96公顷,2017年供地61.82公顷,2018年供地38.07公顷,2019年供地361.48公顷,总体波动较大

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供地规模相对均衡。十三五规划期间,全县供地总面积为553.33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114.85公顷,占供地总面积的20.76%;以划拨方式供地438.48公顷,占供地总面积的79.24 %划拨用地占比近八成

1-1  2016-2019土地出让情况表

年限

出让(公顷)

划拨(公顷)

供地(公顷)

2016

35.05

56.91

91.96

2017

17.49

44.33

61.82

2018

15.46

22.61

38.07

2019

46.85

314.63

361.48

小计

114.85

438.48

553.33

更加健全用地管理机制。为推进新宁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规范产业经济健康发展,十三五规划期间,新宁县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管理,建立科学的计划管理体系,形成规范用地制度,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监管,及时掌握计划执行情况,并建立计划指标台帐制度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

采取有保有压、从严从紧的土地供应政策。从严控制城乡建设占用耕地,限制城镇、村庄用地规模的盲目扩张;采取疏堵并举的方针,加大对农村住宅用地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批准新建禁止类项目,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数量、布局和用地规模。认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规定,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占用耕地的,占一补一,占水田补水田。发挥政府的计划调控作用,按照要求安排用地计划指标,确保重点区域建设和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

建设用地实行全程管理、全程节地、全程服务。为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目标,从项目的立项、论证,到项目预审、确定用地规划控制性指标,再到供地、监督投资足额投入、开发程度保证、开工生产利用,参与到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的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3、地籍测绘与信息化建设情况

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2019年,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级统一标准,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初始库、湖南省不动产统一基础数据和国家下发的优于1数字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

为项目用地提供优良测绘服务。2016-2020年共完成15103宗地的不动产测绘工作,完成土地测量约5000余宗地为全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要招商引资项目等项目用地报批提供准确的图件和数据。

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紧密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宗旨,充分发挥支撑、保障和服务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构建数字新宁地理框架,实现市县信息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入和建设、节约财政资金,提高政府和企业的管理决策水平,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一是统筹建成2省级卫星连续运行基准站,基本形成覆盖全现代测绘基准体系;二是完成新宁县地理国情地图集编制,为全县优化空间格局、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开发等规划决策提供支撑保障服务。三是加强新宁县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落实测绘地理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4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管理情况

矿业空间布局日趋完善。根据新宁县矿产资源分布特征、资源潜力、矿业产业基础及相关政策,依据有上级规划和《新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截至2019年底,全县境内矿山数37个,东北西北西南东南部4个矿产勘查开发基地的发展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产业布局,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对新宁进行全域矿产勘查、开采分区管控,加强主要矿种产能调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至2020年,采矿权总数控制51,矿山“三率”达标率85%

关闭退出矿山。通过对新宁全域排查,对属自身原因导致采矿许可证过期失效的,依法予以关闭;对生态环境保护不达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建材产品技术标准的矿山,责令停产限期整顿,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十三五”期间,依法对13个矿山执行关闭退出。

采矿权网上信息公示工作规范有序。根据省厅《关于做好采矿权人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6]62)文件精神,对矿业权年检制度进行改革,由网上信息公示取代以往的年检工作。

5、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保持天然林地、江河及其他湿地等生态用地的基本稳定;保障县域生态健康发展必需的生态用地,防止工农业生产破坏土地生态环境;通过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集中连片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加强耕地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到位。全县16个乡镇,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236处,潜在威胁居民9702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新增或突发性灾点实行24小时监测监控,进一步落实各隐患点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防治知识培训宣传发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逐步发放防灾明白卡,逐人落实临灾避险措施,做到防治方案编制到、应急预案制定到点,防灾措施落实到人。

6、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新宁县在20162019年被评为全国“土地节约集约模范县”,全县土地节约集约水平不断提高。建设用地经济承载强度地均产出强度,反映建设用地经济承载强度,2016年新宁县地均产出强度为194.47万元/公顷。2017年地均产出强度为271.81万元/公顷,2018年地均产出强度为319.10万元/公顷2019年地均产出强度为187.55万元/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呈增长趋势。新增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反映投资增长消耗的新增建设用地状况,2016年我县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91.96公顷,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6%2017我县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61.82公顷,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2018我县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8.07公顷,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2019我县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61.48公顷,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7、执法监察及信访情况

认真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开展跟踪检查。扎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健全部门协作、联合办案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土地违法案件从严查处,维护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8、其他基础工作

1)深化改革,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高效完成机构改革。按照《新宁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新办〔201924号),县自然资源局也已完成机构改革阶段任务。坚持干部人事阳光工程,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先后组织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了参与全省的国土空间规划培训、地理信息培训、增减挂钩工作培训等。

2)深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

完善了不动产登记、纳税、交易“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要求;完成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精简资料,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通过大数据中心平台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推广不动产自动查询,推动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延伸至乡镇。

3)推进放管服改革

完成行政审批清单、中介服务清单、证明材料清单清查梳理及下放工作,取消不必要的基础材料及证明材料。优化权力运行流程。通过畅通绿色通道,积极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缩减审批事项,大力精简审批资料、简化审批程序,改坐等上门为主动介入,改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会审,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环节精简50%,大幅缩短审批时限,审批时间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速60%,确保了重大项目用地迅速落地。

二、发展趋势

“十四五”时期是新宁县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期,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是自然资源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打基础、谋长远的起步期。做好“十四五”时期全县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必须正确把握自然资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在服务大局中找准位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以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湖南省“一带一部”、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等战略实施为主要背景,依托不断升级完善的交通条件,基于新宁县主体功能定位,深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契机,以“精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保护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为重点,以节约与集约用地为核心,以优化结构、整合空间、分区引导为手段,构建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新模式,为建设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生态安全、环境宜居的新宁县提供资源保障。

1、促进高质量发展,做好自然资源保障的责任更加重大

近年来,全县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不断加强,但发展不足、发展不优、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在人均经济规模、城镇化水平、居民收入等方面,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差距。在国家实行资源节约优先、保护优先方针,实施建设用地减量化管理等政策背景下,必须把握“资源利用、资源保护、资源管控”三个重点,释放“项目高效审批、资源高效配置、空间高效统筹”三大红利,确保自然资源工作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任务更加艰巨

“十三五”期间,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水生态水质量等问题仍然突出,生态保护修复的任务十分艰巨。“十四五”时期,必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注重加强生态保护建设,落实好“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的要求;以创建全省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县为抓手,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为加快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宁、打造国内外知名生态旅游目的地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3、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任务更加凸显

随着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部崛起战略的纵深推进,县域区位优势将进一步显现。“十四五”时期,必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提升区域发展水平,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助推乡村振兴,立足“国家级精品旅游城市、国际化的旅游目的地城市”定位,努力形成具有新宁特色的国土空间发展格局。

(四)落实“两个统一”职责,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能力的要求更加迫切

自然资源机构改革基本落地,但推动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更加迫切,巩固和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的任务依然繁重。“十四五”时期,必须继续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党对自然资源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调查监测、执法督察等基础工作,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自然资源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履行“两个统一”职责,推进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困难

一是土地资源粗放、低效利用的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土地产出率低,城镇人口人均用地面积和单位GDP建设用地消耗,均超过国家限定标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质量和效益有待提升。

二是耕地保护工作面临严峻形势。随着我省实施“两个占补平衡”后,村民建房、农村道路、临时用地及其他违法用地、设施农用地、自然损毁、农业结构调整等涉及耕地变化,纳入“动态监测耕地占补平衡”。凡涉及到耕地发生变化的,都要进行耕地占补平衡,并直接从县级指标库中核减。占补平衡难度越来越大,已经成为制约用地报批的重要因素。

三是受宏观经济和矿山历史遗留问题影响,矿产资源管理困难较多。矿产资源开发整顿整合压力很大,一些矿山综合利用水平不高,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仍然较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突出。

四是测绘地理信息集成和共享不够。数据更新机制不完善,数据整合需要进一步推进,基础工程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能力亟待提升。

五是地灾隐患点多,涉及面广,技术防御覆盖面小,存在较大防治难度。

六是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相关部门信息实时互联互通等存在困难。

七是国土资源开发利用违法行为点多面广,维护群众权益任重道远。


第二章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提升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基础,围绕“两个统一”核心职责,着力构建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着力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着力优化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自然资源需求,着力做好全县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保障,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应有贡献。

二、规划原则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守生态、粮食、能源资源等安全底线。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协调人、地、产、城、乡关系,通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促进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2、以人民为中心、高质量发展

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坚持增进人民福祉,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建设美丽国土,促进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空间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3、区域协调、融合发展

落实主体功能区等重大战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国土空间矛盾冲突。加强资源统筹,促进城乡融合。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

4、因地制宜、特色发展

立足我县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分析阶段发展特征、本底条件、重点问题和治理需求,尊重客观规律,体现地方特色,发挥比较优势,确定规划目标、策略、任务和行动,走合理分工、优化发展的路子。

5、坚持开放发展、拓宽战略空间

把改革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湖南省“一带一部”发展战略,充分挖掘区位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扩大开发,加快转型发展,着力将我县打造为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6、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统筹城乡、行业用地矛盾,兼顾生产、生活和生态发展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各类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期发展相协调,优先保障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及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7、公众参与、规划协调

坚持开门编规划,深入调查研究,提高规划的社会参与度,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建立高效联动的规划编制工作体系,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各行业部门意见,与邵阳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提升规划的协调性和可落地性。

三、规划目标

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进国土空间规划职能深度融合,做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保障高质量发展国土空间及自然资源需求;继续深入推进各类涉地涉矿专项整治,维护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严守地质灾害不因工作失误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底线;不断夯实基础,切实提高服务发展保障权益工作水平。

1、建设用地调控。2025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8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138.65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107.13公顷以内。城镇化率达到52%。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40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280公顷。

2、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2025年,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2500公顷,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300公顷。完善耕地保护利益调节机制,逐步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经济补偿制度。到2025年,全县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33140公顷。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采矿权总数调整到50个以内。对在当前经济技术条件达不到开发利用要求的矿产地实行严格保护;已开发利用的矿产地,其共(伴)生有用组分暂时不能利用的,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主要矿产平均开采回采率不低于100%,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矿业权出让价款2500万元。

4、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掌握全县范围内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建成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点基本得到整治。形成系统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地质灾害防治局面。到2025年,在重点防治区建立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历史遗留矿区综合治理面积达到20公顷,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50%。

5、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健全国土资源数据库,推进各类调查与规划数据成果的建库、集成整合和深度开发,完善“一张图”数据库更新机制,全面推广“一张图”系统平台的深化应用。

6、国土资源市场建设。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五年平均供地率达到80%以上,土地开发利用动态巡查比例达到60%以上,土地出让金五年累计达50亿元。

7、测绘地理信息发展。在已有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基础,构建地理信息数据库监测云平台,宏观地理信息数据服务向网络化可视化平台化地理信息服务方式转变,实现测绘服务总值增长率达到15%(五年累计)。地理信息及相关产业年总产值达到8亿元。

8、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全县自然资源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民生权益得到充分维护。自然资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纵深推进。自然资源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统一确权登记等基础工作全面加强。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全面建成。自然资源督察和执法的“利剑”作用充分显现。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治理基础能力建设全面完成。

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指标属性

资源供应保障

1.建设用地总规模

公顷

13138.65

预期性

2.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公顷

11107.13

约束

3.新增建设用地

公顷

800

预期性

4.城镇化率

%

52

预期性

5.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公顷

400

预期性

6.建设占用耕地

公顷

280

约束

7.采矿权总量规模

50

预期性

资源保护利用

8.耕地保有量

公顷

42300

约束性

9.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公顷

33140

约束性

10.补充耕地

公顷

2500

预期性

11.主要矿产平均开采回采率

100

约束性

12.矿山综合利用率

95

约束性

13.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

95

预期性

市场培育完善

14.五年平均供地率

80

预期性

15.土地开发利用动态巡查比例

%

60

预期性

16.招拍挂出让土地面积占出让土地面积比例

100

预期性

17.土地出让金

亿元

50

预期性

18.矿业权出让价款

万元

2500

预期性

测绘地理信息发展

19.测绘地理信息产业总值增长率

15

预期性

20.地理信息及相关产业年总产值

亿元

8

预期性

生态修复

21.历史遗留矿区综合治理面积

公顷

20

约束性

22.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

50

预期性


第三章全面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监督实施体系

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按照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强化权威性、加强协调性、注重操作性的总要求,全面完成县级、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国土空间相关专题研究,完成各类专项规划,实现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以及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为区域生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以现状城镇边界为基础,确定城镇发展空间,防止摊大饼式扩张。厘清三条控制线的相互关系,确定林地、草地、河流、湖泊、湿地等的保护边界。着眼15分钟生活圈建设,合理规划和充分保障应急、教育、医疗、交通、养老、休闲等与群众生活幸福感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用地和公共管理服务用地。

全面建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数据库,逐步实现规划管理的电子化及网络化,确保严格用地规划许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各项调控指标,合理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年度计划,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年度计划奖惩制度。

二、精准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合理配置空间资源,进行分区分类用途管制。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转用,遵守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的相互转化利用管制办法;对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开发建设活动,实行制定分区约束指标和准入的国土空间规划许可制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治,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分区,确定各区域建设活动的约束性指标和正负面清单制定办法;对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地、文物保护等,实行特殊保护制度。

三、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检查

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定期动态评估规划成果实施状况,建立规划实施预警机制,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完善。广发宣传规划成果和效益,建立规划实施的公众反馈渠道,鼓励公众切实参与监督规划实施;构建联合监管体系和部门联动机制,覆盖土地审批、供应、使用的全过程,使各环节紧密衔接,多部门协调配合


第四章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十四五期间,严守耕地保护目标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继续建立健全的耕地保护与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做好土地整治工作,推动现代化农业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一、强化耕地质量和数量占补平衡

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严防耕地抛荒,稳步推进土地整治,确保耕地质量和数量双平衡。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严守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严控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增量和存量建设用地,合理确定城市开发格局,严控建设用地无序扩张、乱占耕地。调整农业经营模式,探索耕地种植规模化、机械化,防止耕地大规模抛荒。稳步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制度。

统筹推进耕地休养生息。对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等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因地制宜实行免耕少耕、深松浅翻、深施肥料、粮豆轮作套作的保护性耕作制度,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平衡土壤养分,实现用地与养地结合,多措并举保护提升耕地产能。

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损毁土地复垦义务,积极开展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加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稳步推进耕作层提质,将中低质量的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强新增耕地后期培肥改良,综合采取工程、生物、农艺等措施,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地阻控修复等,加速土壤熟化提质,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强化土壤肥力保护,有效提高耕地产能。

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严格永久保护基本农田。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持种粮属性。加快永久基本农田信息系统建设,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全天候监测,强化基本农田保护。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统筹考虑未来一段时期发展需要,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划定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促进耕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严格划定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稳定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夯实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进一步推进基本农田落地到户,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土地权益。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基本农田保护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因地制宜采取工程、生物相结合的综合改良措施,不断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和生产力水平。通过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实施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土壤培肥、田间道路、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建成一批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同时,加强对沟渠路的综合整理,将有条件整理的中低产田改造成高产稳产田,充分挖掘耕地的潜力。按照谁使用、谁管护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责任。

引导农业产业规模化

有序开展农地流转,推动农业规模化种植。加快城镇二、三产业发展步伐,吸引农村人口非农就业;借助增减挂钩手段,进一步引导农业人口城镇化。建立健全农地流转平台,将农村人口外流释放的土地集中到大户、企业手中,实现规模化种植。制定农业规模化奖励政策,鼓励家庭农场发展;拓宽农业销售渠道,吸引农业企业进驻。加快推进土地整治工程,提高农业集中连片程度,机械化程度,优化农田的生产、生态、景观综合功能。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建设休闲采摘、精深加工、仓储物流为一体的多元化现代农业园区,走内涵式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助推乡村振兴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严格执法监察。完善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动态监测,强化耕地保护全程监管。夯实乡镇政府对耕地的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处理、主动反馈。加强土地执法监督工作,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和单位做到信息共享,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对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等土地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确保查处到位。


第五章推进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一、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

重点在主要城市化地区、农村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开展国土综合整治,着力修复提升国土生态功能。积极稳妥推进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有序推进农村地区山、水、田、林、湖国土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采取工程、生物、农业等综合措施。落实政府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主体责任,鼓励第三方治理。深入推进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

二、积极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积极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做到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针对县域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问题,确定山体修复、水土流失、水环境治理、矿山整治等各项生态修复的目标与布局安排。配置资金,将生态修复工程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矿业转型绿色发展等有机合,满足国土空间资源和空间利益多元化的要求。加快山体修复,在保障安全和生态功能的基础上,探索多种山体修复利用模式;开展水体治理和修复,针对生活污染、生产污染,分别确定污染设施处理等级;修复利用采矿废弃地,科学分析废弃地和污染土地的成因、受损程度、现场及周边环境;综合运用多种适宜技术改良土壤,消除场地安全隐患。


第六章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优化建设用地空间结构布局

有序推进三线划定,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性、约束性地位。简化城乡用地指标控制体系,按照规划分区,控制建设用地功能分布

1、合理使用指标

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确保将有限的土地资源安排给最有需要的产业,实现土地指标最优化、效益最大化。在坚持精准配置、突出重点、保障民生、节约集约原则的基础上,优先安排乡村振兴用地,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需求,保障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村产业等乡村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民生基础设施用地;重点支持重大产业项目等重大战略用地,加快推进重大产业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2、优化空间布局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多规合一,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形成合理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为国土空间实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奠定基础。同时,优化村庄布点规划,积极引导农民集聚建房,保护乡村传统文脉肌理。此外,编制村庄规划,进一步细化各村土地功能分区和村域范围内各类用地的规模数量,从区域整体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等项目,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

3、把好用地准入关

严格规范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全面实施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招拍挂出让制度。严格控制无偿使用土地的范围,缩减划拨用地的项目,将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纳入有偿使用范围。

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按照严格控制总量、优化配置增量、盘活利用存量、用好用活流量、着力提升质量的要求,针对城市更新、农村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工矿用地再利用等,合理安排全县存量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以及再开发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以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1、通过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工作生地

按照加快供地一批、完善供地手续一批、实施批文调整一批、核销重复统计一批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消化方案,加快消化各类批而未供土地,深挖用地潜力,以加速消化来生地

2、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增地

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低散乱企业用地纳入整治范围,及时拆除,将用地空间和指标置换到工业平台和优质企业,以拆后利用来换地,以盘活存量来增地,实现土地要素配置效率和效益最大化。

3、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节地

启动低效用地调查数据库年度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进一步扩展至农村,明确项目再开发的范围、类型、目标和流程,配合落后产能退出机制,退低进高,退二进三,以低效用地再开发来节地,有效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完善资源利用考核评价机制和用地管理监管平台

建立健全土地利用动态考核评估机制,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监管平台,推动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综合开发利用水平等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评范畴,借助用地管理监管平台考核政府绩效水平和监管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巩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完善政府绩效评估的考核机制

完善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工业集中区集约用地评价以及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建立集约供地的硬性指标体系,并作为规范性文件实施。

2、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能力

切实加强批后监管,积极构建上下联动、全程跟踪的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体系,通过信息公示、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检查、跟踪管理、竣工验收、建立诚信档案等手段,实现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促使和引导企业自身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3、加强违法用地管控

健全和理顺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属地镇(街道)土地管理主体责任,发挥基层自然资源所的前沿阵地作用,实现权力下沉、服务靠前,纵深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完善土地违法预警机制,通过卫星遥感监测检查评估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到位情况,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违法用地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四、优化自然资源市场配置

规范和完善自然资源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巩固经营性土地出让和矿业权的招拍挂制度,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制度,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划拨用地实行公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积极探索房地产经营模式创新。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出让试点。推进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扩大资源的有偿使用范围;推进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促进资源要素流动,全面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


第七章 推动测绘和地理信息发展

一、加快测绘地理信息转型升级

突出测绘地理信息基础性、公益性、科学性战略定位,狠抓基础工作,提升基础测绘地理信息保障能力。加快促进由单一数据生产向多形式产品多功能信息分析转变,由地图及地理信息数据服务向网络化可视化平台化地理信息服务方式转变。坚持把服务保障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适合我覆盖、水陆与地上地下兼顾、实时更新、按需服务、开放融合的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加强测绘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掌握先进测量技术,改善测量装备条件,提高应急测绘能力。

二、完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机制

加强遥感影像获取利用统一监管、地理空间数据交换与共享、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地图工程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加强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成果质量和信用信息管理。强化地图市场和网上地图监管。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数据生产、提供、获取和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八章构建以自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出发,整合新宁崀山世界自然遗产、崀山风景名胜区及其与县城之间的区域和管理机构,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现一个保护地、一个牌子、一个管理机构

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自然保护地发展目标、规模和划定区域,将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系统脆弱、自然生态保护空缺的区域规划为重要的自然生态空间,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

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

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地,制定自然保护地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实行全过程统一管理,建立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并勘界立标,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并建立矢量数据库,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划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边界,明确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种类、面积和权属性质。实行自然保护地差别化管控,根据各类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既严格保护又便于基层操作,合理分区,实行差别化管控。

三、创新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机制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建设生态廊道、开展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自然保护地进行科学评估,将保护价值低的建制城镇、村屯或人口密集区域、社区民生设施等调整出自然保护地范围;依法清理整治探矿采矿、水电开发、工业建设等项目,通过分类处置方式有序退出;根据历史沿革与保护需要,依法依规对自然保护地内的耕地实施退田还林还草还湖还湿。创新自然资源使用制度,按照标准科学评估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和资源利用的生态风险,明确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利用方式,规范利用行为,全面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全民共享机制,在保护的前提下,在自然保护地控制区内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激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建设与发展。

四、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考核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强化自然保护地监测、评估、考核、执法、监督,形成一整套体系完善、监管有力的监督管理制度。

建立监测体系,建立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加强评估考核,组织对自然保护地管理进行科学评估,及时掌握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和保护成效情况,发布评估结果。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制度。严格执法监督。制定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办法,建立包括相关部门在内的统一执法机制,在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


第九章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推进矿产资源综合整治

分级分类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根据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及开发利用程度、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情况,采矿权对鼓励开采矿种、重点开采区和鼓励开采区实行重点投放。对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如钨、锡、锑、离子型稀土和黄金)、省内优势矿种(如铅、锌、钒、重晶石等),应符合开采总量调控指标与矿山开发利用控制指标等准入条件,合理调控采矿权投放数量。

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条件。坚持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内只设一个采矿权的原则,提高办矿资质的准入条件,要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及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具备矿山开采规模相适应的人才、技术和管理制度;提高开采规模准入条件,生产规模要不小于规定的最低设计开采规模,提高区域准入条件,矿山范围不能超越规划确定的准采取范围;提高资源准入条件,要有与矿山服务年限内开采规模相适应的资源储量规模,资源储量评价要有经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地质勘查报告;提高其他准入条件,包括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生产安全等方面的政策要求。

稳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严格执行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矿产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矿产资源集约开发和节约利用,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矿产资源开发科技创新体系,加强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矿产资源开发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会审制度、矿产资源禁采区制度、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采矿许可证年检制度、矿山储量年报制度、储量动态监测制度、控制性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督促矿山企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把复工复产自查关,通过填报矿山年报和储量统计报表及对矿山企业实行年检、埋设界桩的方式实现对矿山动态监督管理体系

三、加大矿山环境恢复保护和治理力度

矿产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按要求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相适应与协调,促进矿业开发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可持续发展。

四、推动矿山转型绿色发展

严格按照《湖南省砂石行业绿色矿山标准(试行)》建设绿色矿山。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四级绿色矿山建设体系和绿色矿业建设考核制度,明确矿山企业目标、任务和责任,加速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建立矿山企业和当地政府、乡村组织联动的有机协调机制,共同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对新建和改建矿山实行绿色矿业准入制度;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和人才队伍培育。

规划到2021年底,全县大中型砂石土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到2022年底,全县所有砂石土矿山全部达到湖南省绿色矿山标准,全县基本形成环境友好、节约高效、管理科学、矿地和谐的矿山绿色发展新格局。


第十章 提升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能力

一、加强地质灾害重点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

重点对县境内地质灾害点、人口密集区域等隐患点进行全面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针对地质隐患特点,制定有效措施和方案,进行集中整治,对近期不能整治的进行实时监测,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同时向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宣传防灾避险知识,做到群测群防。聚焦地质灾害易发区中的中小学校、医院、城镇等人口密集区,以及矿山、在建工程工地、交通沿线、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防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方式,力促已有项目如期竣工。

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够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要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


十一章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

一、明晰权责主体,夯实监管责任

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和代表行使主体,明确中央政府直接行使和委托地方代理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的范围边界,划清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边界,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一起,落实到每一个产权人和使用权人,明确谁所有、谁管理、谁担责,防止为追求经济利益,违规审批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切实保护自然资源所有权人权益,压实生态保护责任。

二、全面完成国土三调,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

坚持国家立场,认真抓好统一时点更新,进一步强化数据审核,不断提高成果质量。结合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打造三调数据应用系统,实现“一张底板、一套数据、一个平台”。立足现有成果,结合空间规划、三线划定、生态修复、耕地保护等重点工作,全面开展数据分析、研究,充分发挥三调成果综合效益。加快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清查,全面掌握各类资产总量、结构、权属、价值等相关信息。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实现自然资源动态监测。

三、化解权利交叉重叠,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在同一信息平台上实现权利关联叠加,既显化登记范围内各类不动产权利状况,又准确发现不动产权利交叉重叠的类型、数量、范围,能够为今后有效解决一地两证等权利交叉重叠问题提供依据,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第十二章 完善自然资源利用的动态监测和执法监察

一、构建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对外公示和自然资源管理内部制约机制,实行全员监管全程监管。完善动态巡查机制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现、报告和查处机制,做到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

二、统一的信息监管平台

结合土地审批、供应、使用和监管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形成统一的信息监管平台,实现业务机构与执法监察机构的信息共享。及时分析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态势,建立与用地审批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服务,推动扩内需项目和重点项目用地报批。通过对获取的各类监管信息进行网络化统一管理和在线应用,进行动态监管,及时查处。

严格矿山违法违规监测

积极预防和坚决遏制特大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严格依法查处,共建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安监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强新闻媒体监督,对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涉及面广的违法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公开查处;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加强动态巡查,严格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巡查、逐级负责的动态巡查责任机制,确保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制止、早查处。


第十三章统筹推进自然资源重大工程

落实国家和省级战略部署,依托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指导,加快国土综合整治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基础支撑工程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借助重大工程的实施,合理配置各类资源,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形成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优化乡村空间,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促进乡村风貌改善,实行美丽乡村建设。

一、自然资源安全保障工程

有序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程,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促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生产。进一步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县域粮食供给。深入推进宅基地、工矿废弃地及其他低效闲置用地整理工程,盘活存量用地,保障县域发展用地需求,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开展水土流失、水环境治理、矿山整治、土壤污染等生态治理工程。有利于构建农业生产空间总体结构及景观格局。

二、生态修复工程

综合运用生态修复工程,对县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治理和修复。针对矿山开采利用引发地灾隐患、水土流失、植被覆盖率低、土地损毁占压、地质环境破坏等问题。采取地貌重塑、植被重建、景观再现、生物多样性重组等多重措施,修复矿山生态环境,其中地貌重塑包含边坡整理、场地回填等工程;植被重建、景观再现包含水土保持林、乔灌木、边坡爬藤植物种植等措施;生物多样性重组包含水源涵养等工程;矿区废弃地采用腾退部分压占建设用地等措施。针对土壤污染产生的问题,综合运用生物、化学等多种适宜技术改良土壤,消除场地安全隐患,保障粮食安全。针对水环境、水土流失等问题,采用退耕还林、修筑防护坎,植树等水土流失工程,以及控制污染源、建立水污染治理场等水污染治理工程。有利于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引导乡村有序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乡村风貌改善。

三、基础支撑工程

实施网络基础设施融合、大数据应用中心建设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城市市政工程等四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完成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数据库建设工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并以此为基础完成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智慧耕地”等相关平台建设;强化不动产统一登记能力建设,开展房地一体化数据库建设。有利于实现农业生产信息化,实现智慧农业。

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万)

国土空间规划

新建

2020-2022

全县

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其他专项规划

1400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新建

2020-2025

全县

对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长期监测、定期评估、及时预警,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

200

地质环境保护与防治工程

2020-2025

全县

对全县在册及未来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群测群防、应急处置和排危除险,对20余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和专业监测,对受灾的300余户居民进行避险搬迁,建设监测预警平台,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价,逐步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争取将邵东石膏矿采空区和双清短陂桥煤矿采空区治理工程列入省级或国家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全县

开展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矿山水资源治理工程、矿山土地复垦复绿工程、矿山地形地貌景观治理工程、矿山地质灾害监测工程、矿山土地复垦复绿监测工程六大工程,例如黄龙煤矿区地址环境重点整治工程。

对政府强制关闭、自行废止关闭和历史遗留非法采矿点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和生态修复,对全县31个保留矿山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对资江干支流锑金属超标区域进行管控和水土修复。

耕地占补平衡工程

2020-2025

全县

土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10000亩,旱地改水田8000亩,增减挂钩8000亩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新建

2020-2025

全县

界定全域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对水流、森林、草原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4800

房地一体化

2020-2022

全县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宅基地及农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2000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新建

2020-2025

全县

建立自然资源分类标准,构建调查监测系列规范;调查自然资源状况,包括种类、数量、质量、空间分布等;监测自然资源动态变化情况;建设调查监测数据库,建成自然资源日常管理所需的“一张底版、一套数据和一个平台”;分析评价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

测绘地理信息建设工程

续建

2020-2025

全县

测绘基准维护与更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维护与数据更新;中心城区三维实景建模;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大比例尺地形图生产更新;应急测绘保障

2000

城镇低效用地综合整治工程

2020-2023

全县

推进“旧城镇”、“旧厂矿”、“城中村”改造,提供土地利用效率。

重点区域建设工程

新建

2020-2022

全县

①金石古城、车头村民俗风情区、东风路至北大门楚勇文化园是三颗镶嵌在夫夷江畔的明珠,互为点缀,共同构成县城最具游赏价值,最能体现特色的景点。②舜皇西路古田段,形成新的文体、金融增长中心。③堰塘温泉小镇片区,形成旅游度假休闲功能区。

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020-2025

中心城区

优化县城停车场布局与交通微循环体系;完善市政供水与排水管网、电力通道等设施建设;扩大天然气普及范围


第十四章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党组织的一切工作要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要坚决批评制止,对情节恶劣的要严肃处理。推动“两个维护”在自然资源工作中落地见效,切实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着力强化理论武装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原文、读原著、跟进学、及时学、系统学,全面落实省委2019—2023党员教育培训规划,用好“红星云”“学习强国”等平台。要突出服务中心担当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两统一”职责,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提升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以党支部建设提升机关建设。深化“同主题同步学”学习机制,树立“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意识,牢记“两统一”职责定位。

3、全面落实党建责任

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广泛开展“四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把握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党建和业务融合互促,抓好建章立制,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持续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及变相和隐形变异问题,落实中央和省委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推进纪律建设,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实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无禁区、全覆盖,着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指引和重要遵循。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面对当前发展环境错综复杂,改革任务繁重艰巨,新旧动能深刻转换,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形势,只有深入贯彻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才能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要深化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规划编制全过程,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明确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路径。

三、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1、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建立由县、乡镇以及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三类”共同构成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编制总体规划,明确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上级总体规划对下级总体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实现规划有效传导和管控。合理编制专项规划,协调推进涉及空间利用的相关领域专项规划编制。有序编制详细规划,力争城镇开发边界内实现详细规划全覆盖,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逐步实现全覆盖。

提高规划编制水平。严格执行注册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探索建立驻村规划师制度。建立专家咨询和规划公开公示制度,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编制和实施水平的评价标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分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备案制度。建立规划建设用地规模预留制度,适应不可预见重大基础设施等用地需求。

加强规划信息化建设。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底板,结合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并与规划编制审批同步完成规划数据库建设,形成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依托大数据等各类新技术,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推进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交互。

2、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完善自然资源计划管理。改进自然资源利用计划管理,按照以空间定计划、以存量定计划、以占补定计划、以效益定计划的要求,加大用地、用矿等自然资源要素配置的区域统筹力度。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供给,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挖潜力度,实现严控增量、撬动存量。严格耕地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护性开采矿种开采总量计划管理,促进资源市场供需平衡。

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建立差异化的空间准入标准,研究制定“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国土空间准入正负面清单。建立管控单元体系,将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在国家要求的基础上,分类制定用途管制实施细则。对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地、文物等实行特殊保护制度,推动用途管制向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拓展。

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严格规划许可管理,推行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建立用途管制评估纠错机制,动态评估年度计划、空间准入、转用审批和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推动评估结果反馈处理和用途管制纠错。

3、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

加强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动态监测机制,对相关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行为进行动态监测,加强对各类管控边界、约束性指标的重点监测。及时预警规划实施风险,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指标预警等级和阈值,对规划实施中违反开发保护边界及保护要求的情况,或有突破约束性指标风险的情况及时预警。

开展规划定期体检和评估。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常态化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制度。体检围绕国土空间规划年度实施的关键任务和核心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对重点指标的年度变化情况进行深入剖析,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作为制定下一年度规划实施计划的重要依据;评估针对五年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和阶段性总结,对各项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整体把控,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判断,提出下一阶段规划实施重点任务,作为编制国土空间近期规划的重要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定期评估制度,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严格监督规划实施。实行规划全周期管理,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构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互联网+监管”体系,实现各级规划许可政务联通、实施监测。建立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程留痕制度,确保规划管理行为全过程可回溯、可查询。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内容,加强日常巡查和台账检查,做好批后监管。建立规划实施考核机制,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内容。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行为,立案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加强自然资源队伍建设

1、加强自然资源干部队伍建设

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民主推荐制度,改进干部考察方式方法,规范讨论决定程序,健全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制度,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力度,抓好党性教育,强化干部实践锻炼,坚持需求导向,完善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吸引力,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构建县、镇、村共同管理的基层自然资源管理模式,全面加强自然资源所建设。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既坚持从严从紧,又注重正向激励,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探索干部关心激励机制,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2、加强自然资源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更加科学、更具活力的人才引进机制,以事业需求为导向,加大土地、规划、矿产和测绘地理信息等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度。完善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造就一支技术精湛、业务过硬、堪当重任的自然资源技术支撑人才队伍。

3、加强自然资源系统作风建设

全面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专项效能建设;全面实行绩效考核;推进自然资源信访工作法治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行政问责工作。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建立和谐征地拆迁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地质找矿等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不断加强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的意识。树立和推介一批先进典型,形成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自然资源文化建设

启动面向社会的自然资源系列文化宣传工程,树立自然资源文化形象。加强自然资源文化建设理论研究,推进自然资源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文化建设的形式、载体,着力构建内涵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活力、正气昂扬的自然资源文化,营造十分珍惜资源、切实保护资源、节约利用资源的文化氛围。积极探索与相关部门、文化推广机构合作,创作更多优秀的体现自然资源文化内涵、反映自然资源人精神风貌的文学作品、影视作品和艺术作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自然资源主题文化艺术活动,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以文化人,增强凝聚力。

五、推动自然资源科技建设

1、提升自然资源科技创新水平

按照“需求引领、强化应用,前瞻部署、突出重点,大力创新、加强协作,统筹协调、支撑发展”的基本要求,不断加强自然资源科技工作。面向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前沿,面向中心工作重大需求,面向社会、经济、生态发展,坚持协同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对自然资源事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以“强化支撑、建立平台、培养人才、完善机制”为重点,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共同责任、合作联动、保障服务、共享激励”的科技创新机制。组织实施国家、部、省、厅等各级科技项目,重点在土地、规划、地质矿产(环境)、测绘地理信息等关键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强自然资源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高度重视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学科和工程技术研发工作。推进自然资源标准化建设,出台或严格执行相关标准,通过实施一批新方法、新技术、新仪器、新装备的技术标准规范,促进先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并加强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执法监督、预算定额、质量监管、社会公共服务等工作管理标准规范建设。

2、推进自然资源科技成果转化

完善科技成果管理体系,建立科技成果共享与转化机制。建设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有效集成科技信息资源,实现成果共享,促进成果转化,提高成果应用率与社会化服务水平;客观判断成果的优劣、类型、社会经济效益,严格筛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重点跟踪已获奖成果和其他好的成果,突出宣传成果贡献及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加强自然资源科普工作和科普基地建设,创新科普方式,建立科普网络平台,提升综合实力,构建全县特色鲜明的自然资源科普体系。

3、提高自然资源信息化基础保障能力

按照涵盖自然资源全领域、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要求,建立由基础设施环境、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数据库和基础信息平台构成的统一高效基础保障体系,统筹建设地理信息系统、自然资源资产系统、规划管控系统、土地管理系统、矿产资源管理系统、办公内控管理等六大业务板块,形成“1+6”信息化综合管理体系。优化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数据库,支撑数字政府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高效、准确的大数据统计、分析和应用,建立数据驱动的管理、决策和服务模式,实现自然资源和空间规划精细管理、智慧决策和便民服务。


附表

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万)

国土空间规划

新建

2020-2022

全县

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其他专项规划

1400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新建

2020-2025

全县

对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长期监测、定期评估、及时预警,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

200

地质环境保护与防治工程

2020-2025

全县

对全县在册及未来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群测群防、应急处置和排危除险,对20余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和专业监测,对受灾的300余户居民进行避险搬迁,建设监测预警平台,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价,逐步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争取将邵东石膏矿采空区和双清短陂桥煤矿采空区治理工程列入省级或国家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全县

开展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矿山水资源治理工程、矿山土地复垦复绿工程、矿山地形地貌景观治理工程、矿山地质灾害监测工程、矿山土地复垦复绿监测工程六大工程,例如黄龙煤矿区地址环境重点整治工程。

对政府强制关闭、自行废止关闭和历史遗留非法采矿点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和生态修复,对全县31个保留矿山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对资江干支流锑金属超标区域进行管控和水土修复。

耕地占补平衡工程

2020-2025

全县

土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10000亩,旱地改水田8000亩,增减挂钩8000亩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新建

2020-2025

全县

界定全域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对水流、森林、草原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4800

房地一体化

2020-2022

全县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宅基地及农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2000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新建

2020-2025

全县

建立自然资源分类标准,构建调查监测系列规范;调查自然资源状况,包括种类、数量、质量、空间分布等;监测自然资源动态变化情况;建设调查监测数据库,建成自然资源日常管理所需的“一张底版、一套数据和一个平台”;分析评价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

测绘地理信息建设工程

续建

2020-2025

全县

测绘基准维护与更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维护与数据更新;中心城区三维实景建模;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大比例尺地形图生产更新;应急测绘保障

2000

城镇低效用地综合整治工程

2020-2023

全县

推进“旧城镇”、“旧厂矿”、“城中村”改造,提供土地利用效率。

重点区域建设工程

新建

2020-2022

全县

①金石古城、车头村民俗风情区、东风路至北大门楚勇文化园是三颗镶嵌在夫夷江畔的明珠,互为点缀,共同构成县城最具游赏价值,最能体现特色的景点。②舜皇西路古田段,形成新的文体、金融增长中心。③堰塘温泉小镇片区,形成旅游度假休闲功能区。

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020-2025

中心城区

优化县城停车场布局与交通微循环体系;完善市政供水与排水管网、电力通道等设施建设;扩大天然气普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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