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2022年调查新增古树名木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6 号),现对县林业局组织认定的23株古树名木(其中一级古树1株,二级古树1株,三级古树21株)进行公示,并明确古树属地管护责任,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
附件:2022年调查新增的古树信息
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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