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寺镇人民政府位于回龙寺镇建设街,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回龙寺镇人民政府电话:4782485 负责人:陈邦勇。
回龙寺镇,境内腊山坪有一座古庙,叫回龙寺,因而得名,寓意祥龙回头,吉祥幸福。地处新宁县东北部,东与巡田乡接壤,南与清江桥乡、东安县水岭乡为邻,西与马头桥镇毗邻,北与邵阳县河伯乡交界。春秋属楚地,秦属长沙郡。西汉初属长沙国昭陵县,东汉属零陵郡,三国属昭陵郡,西晋属邵陵郡,隋属长沙郡,唐隶邵州,南北宋时期属宝庆府。明代属宝庆府扶阳县四都零阳里,清代沿袭明制,民国20年(1931)属新宁县第六区,民国34年属双田乡,1949年至1952年,分属邵阳三区、五区、八区,1955年5月改为回龙寺区,1956年设回龙寺办事处,1958年9月成立上游人民公社,是年12月改称回龙寺公社,1961年恢复回龙寺区,1966年马头桥区并入,1980年原马头桥区划出,1995年撤区并乡,原回龙镇和莲山、军田、塘尾头乡合并,改称为回龙寺镇。
镇人民政府驻建设街,距县城43公里,距邵阳市79公里。总面积239平方公里,其中陆地234.9平方公里,占98.3%;水域4.1平方公里,占1.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41人。2017年末辖大兴、盐田、双滩、洪桥、宏福、天宁、光华、杨田、茼蒿、东风、杨桥、军田、昂家、风神洞、俄口、宝塔、回龙、红星、低坪、黄鲇、长冲、白石、岩塘、井山、村田、塘尾头、石泥、花溪、高阳、峦山、板桥、扶夷、笃庆、莲山、阳家35个行政村和北兴、井坡岭2个社区,1. 93万户,8.36万人,其中非农人口2. 81万,男性4. 38万人,占52. 5%;女性3.98万人,占47. 5%。人口自然增长率6.8‰。
辖区内东部山岭连绵,中西部河谷平地为主,东西最大距离12千米,南北最大距离32千米。地面平均海拔250~350米,最高点为紫云山,海拔1489.3米。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热充足,历年平均气温17.2℃;无霜期年平均291天;年平均降水量1326.6毫米。四季里冬、夏较长,春、秋稍短。冬季可持续4个月,秋季只有2个月。以公历3~5月为春季, 6~8月为夏季,9~11月为秋季,12-2月为冬季。四季降雨量与日照时数如下:春季雨水最多,占全年的36.2%,日照时数占全年的20%,多阴雨连绵天气;夏季雨量占全年的30.9%,日照时数占全年的41%,气温高,南风大;秋季雨量仅占全年的19.3%,日照时数占全年的25%,多秋高气爽天气;冬季雨水量仅占全年的13.7%,日照时数只占全年的14%,冬季降水强度小,多阴沉小雨或小雨雪大气。4~6月为雨季,当降水强度较大时,东部局地易造成山洪地质灾害,7~9月为旱季,气温高、南风大、蒸发快,常出现夏、秋干旱,甚至夏秋连旱。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旱涝、低温、霜冻等,秋夏干旱为最常见、最严重的气象灾害。境内夫夷江水系和双江河水系。夫夷江自高阳村入境,由南而北,从大卜村出镜,境内河道长39公里,流域面积4.1平方公里。双江河从增桥入境,途经村田、官桥、增付、杨田等村。
镇内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锑、锰、煤、铁等矿藏。其中锑、锰储量相当丰富,锑矿主要分布在紫云山脉,锰矿主要分布在塘尾头、小水一带。辖区内的紫云山国有林场保存有原始次森林3000多亩,物种多样,据考察有木本植物400余种,属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树种南方红豆杉、白果树、柏乐树、香果树等十余种,珍贵野生动物有羚羊、锦鸡、猫头鹰、娃娃鱼、五步蛇、穿山甲等二十余种。辖区内主要自然景观有风神洞、天坑等,是与世界自然遗产崀山景区相得益彰的旅游胜地。
知名人物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少将刘代佰、柳州军区政委马远湘、著名武术家岩鹰拳创始人刘烈红、宁波建筑设计院党支部书记兼总工程师李永国、怀化市发改委副主任易延爱等。
主要职能职责: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国家管理和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和社区工作。
(二)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推进政务、村(居)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村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民生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居)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