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宁县人民政府> 县公安局>机构设置
栏目导航
  • 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新宁县公安局设7个内设机构,13个直属机构,2个监管场所、18个派出所。
一、 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负责掌握新宁县公安局警务信息、社会治安动态,分析研究犯罪对策;负责公安信息综合平台建设、文秘、档案、统计、保密、接待工作,在局领导的指挥下协调各警种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警务,负责“三台合一”报警服务台的相关工作,承担公安通信网络建设和管理;办理人大、政协有关提案、议案;承办重要文件、会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局属各单位日常工作事务,协调与县直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值班备勤,登记、受理信访事项。

(二)政工室:负责全县公安政治思想工作、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负责全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警衔管理、人民警察录用申报和职称评定申报工作;负责全局党、团、工、青、妇、离退休人员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警务保障室:负责县公安局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后勤服务以及局机关的基建、安全保卫等工作。
(四)警务督察室:主要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事项的监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等工作。

(五)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管理和使用;指导用人单位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禁毒社会化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社会化禁毒工作、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和“无毒”社区创建工作、禁毒示范城镇创建等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七)新宁县公安局反恐怖工作大队: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反恐怖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关注群体的基础管控和反恐信息化工作;搜集汇总、分析研判涉恐情报信息;研究拟定全县反恐工作对策;组织、指导协调恐怖组织和恐怖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反恐怖安全防范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建设;承担县反恐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直属机构
(一)新宁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掌握影响国内安全的动态,负责对重大或突出群体性事件的情报资料收集、分析,研究拟定政策,做好防范,并对造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时间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进行打击;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的建设;指导社科文化领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二)新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负责研究全县刑事犯罪动态、趋势和对策;负责刑事侦察、反恐怖、涉黑涉恶案件侦察,并指导基层所队的刑事侦查工作;负责全县刑事侦察技术工作;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及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的建设。
(三)新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研究、拟定和实施治安管理的对策、规定;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核材料、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负责治安案件的查处以及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处理群体性治安事件以及对各派出所治安问题的协调和增援;管理全县范围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组织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对重要领导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全县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和派出所建设、警务室建设;参与处置灾害事故、抢救人员和财务;研究、拟定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侦办网络犯罪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文化市场;负责查处县城管执法局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及城区范围内有关破坏城市建设和公共设施的刑事、治安事件。
(四)新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负责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各类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组织、指导、监督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五)新宁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环境。

(六)新宁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参与重大案件的侦查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七)新宁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拟定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内容的执法监督,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的报捕移送起诉;开展执法调研、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教育。
(八)新宁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户政管理和全县人口统计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指导各派出所对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和出租房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对中国公民出国、往来港、澳、台地区依法实行管理,发现和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对外国人出入境、居留、旅行等依法进行管理。
(九)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路巡逻、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预防、控制和打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负责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中的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

(十)新宁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负责城区巡逻处警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预防、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参与处置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在重点路段设置卡点进行堵卡查缉工作;在重点高发案地区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其他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的特殊任务。

(十一)新宁县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留所改造的劳动人员管理工作;配合办案部门实施深挖犯罪工作。

(十二)新宁县拘留所:负责对被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十三)湖南省邵阳市崀山检查站:盘查、堵截、控制涉恐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非正常上访重点人及其他治安危险分子;查缉堵截通缉、通报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在逃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危害社会治安的人员;检查车辆证照、运输证明和人员身份证明、检查发现被盗车辆;查扣非法携带、运输的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和易燃易爆、剧毒、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查禁毒品,查缴非法出版物、淫秽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等;维护任务道路交通秩序,查处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保证道路畅通安全;对周边未设站的道路,根据任务需要,适时开展动态设卡查控行动;根据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协作请求,配合开展依法查禁走私、制假贩假、治理超载等执法活动;配备必要的便民设施,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为过往司机、旅客和其他人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其他应当由公安检查站承担的任务。


三、派出机构

(一)  新宁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业务上接收新宁县林业局指导,继续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等相关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新宁县林业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掌握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生物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派出所:根据全省推行一镇(乡)设立一个派出所的模式要求,现有的18个基层派出所(黄金派出所、麻林派出所、水庙派出所、飞仙桥派出所、崀山派出所、金石派出所、万塘派出所、白沙派出所、黄龙派出所、清江桥派出所、回龙寺派出所、高桥派出所、安山派出所、丰田派出所、马头桥派出所、巡田派出所、一渡水派出所、靖位派出所)保持不变。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本辖区的治安稳定和社会安定,及时准确的掌握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状况,预防和制止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负责辖区群众的报警,简易民事纠纷的调处,治安案件的前期处置;负责辖区内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重特大案件的现场保护和协破工作,查处发生在辖区内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和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管制刀具;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管理工作;搞好警务室建设,指导治保会工作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治保工作等。

主办单位: 新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 新宁县数据局 电话:0739-4836752 网 址:www.xinning.gov.cn
湘公网安备 43052802000133号 备案号:湘ICP备13007877号 网站标识码:4305280002
主办单位:中共新宁县委、新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新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