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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秘综合股(局办公室) 0739-4822322
    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公务接待、信访维稳、政务公开、综合治理、机要保密、督查督办、信息档案、新闻宣传、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机关安全生产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系统财务和审计工作。
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计划;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督促工青妇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劳动工资和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落实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指导所属单位落实离退休干部相关政策。
    2、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股(加挂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职能:牵头拟订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有关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措施。承担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日常工作。
    3、 综合投资股(县承接产业转移办公室)
    职能: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相关政策建议。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
    负责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提出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实施跨县市区城市群规划。指导全县特色小镇建设,配合推进城镇化相关工作。
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安排中央、省、市、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提出年度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的投资规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见,编制下达市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牵头负责县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国家、省、市委托对中央、省、市在新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重大建设项目,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省、市投资项目计划。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县重点工程建设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
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以及备案境外投资项目。承担全县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外商投资等产业指导目录。协调组织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和项目库建设及管理。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承办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经济交流合作相关工作。监测研判县内外市场和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国内外经贸交流合作相关工作。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拟订粮食、棉花、食糖、化肥等市级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和安排经济贸易领域建设项目和资金。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
    推进落实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牵头负责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相关重大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国土和矿产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负责区域功能区和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开发区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扩区或调整区位的审查意见。组织推进老工业城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及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拟订并组织实施市际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组织重大市际经济合作和交流活动。
    4、社会发展股
职能:研判社会事业发展形势,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调整审核工作。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申报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及相关体制改革,参与拟订就业及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5、农村经济股   

职能:综合分析农村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安排预算内相应领域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申报相应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工业交通基础和高新技术产业股(加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装备动员办公室牌子)
    职能:统筹能源、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基础设施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并协调实施。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负责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县铁路、轨道交通、民航发展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申报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承担县铁路、机场建设协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研判工业发展趋势,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申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提出全县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技术产业化,申报并组织实施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全县大数据战略,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安排全县高技术产业专项项目和投资计划,提出相关县级财政性资金的安排建议。
    7、能源股
    职能:拟订并落实全县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实施对煤电油气等能源和新能源的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全市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不含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相关重大科技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监测电力市场运行,发布市场信息,协调解决电力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核电管理;组织推进全县能源对外合作,负责起草县政府对外能源战略合作协议,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参与能源有关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决策的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推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拟订并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节能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负责全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生态文明相关项目审核及资金申报、安排建议。承担县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领导小组有关节能方面具体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示范创建工作。申报安排相关领域中央、省、市、县预算内投资计划。组织开展有关政策和重大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组织开展沿长江流域跨区域合作、交流与联动发展。
    8、服务业股
    职能:研判服务业发展趋势,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承担服务业改革创新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服务业发展,协调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修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服务业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县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协调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跨领域新兴服务业产业发展。推进服务业载体和平台建设。推动服务业品牌建设。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9、招投标和政策法规股(加挂县招投标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牌子)
    职能: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和互联网监管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和县级立项的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指导和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牵头拟订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牵头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改革创新。拟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计划,指导推动信息化建设。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10.价格管理股
    职能:研判价格形势,监测预测预警价格变动,拟订全县价格改革方案和年度计划,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负责管理政府定价目录内水、电、油、气价格和管道燃气、管道供水延伸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及相关设备材料等价格。参与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指导价格监测工作。
    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承担市政府管理的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推进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落实、制定和调整政府定价目录内相关事项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指导价格认证工作。
    11、湘西地区开发股0739-2562214
    职能:协调落实国家西部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组织拟订并督促落实湘西地区、武陵山片区及老少边贫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资金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市对口支援相关援助规划、年度计划,牵头协调对口支援中遇到的问题,负责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承担市湘西地区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信用股 0739-4837166
    职能:研究财政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审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负责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工作;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向社会机构开放,为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制定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与服务标准规范,指导全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归集系统建设和应用服务;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承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际联席会议和上级信用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3、 粮食流通管理股(加挂县军粮供应办公室牌子)
    职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制定粮食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指导协调粮食产销协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归口管理粮食收储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负责做好在邵中央储备粮相关衔接工作。
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根据授权做好对中央、省、市事权储备粮棉实施依法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14、粮食行业发展股0739-2562202
    职能: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有关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15、物资储备股
    职能:拟订战略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战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制定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中央代储、省级、市级、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制定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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