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
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工信信软〔2022〕156号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
为提升关键软件技术创新水平,加快软件产品创新升级步伐,增强软件产业链有效供给和高端供给能力,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湖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15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在我省积极创新研发以及使用首版次软件产品,根据《“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80号)、《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十四五”发展规划—湖南省制造强省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湘政发〔2021〕11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者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者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第三条 本办法中“首版次软件产品”是指企业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其功能或性能有较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首次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不包括企业研制开发的自用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
第四条 湖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每年认定一次,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实施。各市州工信局负责组织所辖区域的推荐申报、指导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认定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五条 湖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范围包括:
(一)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支撑软件、办公软件等基础软件;
(二)工业设计仿真、生产控制和检测、经营管理、维修维护保障、建筑信息模型、工业 APP 等工业软件;
(三)教育、医疗、金融、能源、交通、环保、电子政务、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大型行业应用软件;
(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区块链、5G等新兴领域软件;
(五)嵌入式软件;
(六)信息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工控安全、密码算法、数据安全、安全测试等信息安全软件。
第六条 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湖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内部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
(二)具有较强的软件产品研发能力,良好的技术研发人才队伍支撑。
(三)已按照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注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系统并按时填报数据。
第七条 申报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知识产权明晰。申报企业依法拥有软件产品首次发表的软件著作权,著作权取得方式需为原始取得。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时间距产品取得该软件著作权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软件著作权证书登记的软件产品主版本号为1.0。
(二)技术水平先进。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打破市场垄断;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被列为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示范项目。
(三)性能质量可靠。产品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MA)认定,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或通过省级及以上软件产品检测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许可证明;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四)获得市场认可。产品已经交付且实现市场化,该软件产品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后的销售(服务)金额累计不低于100万元。
第三章 申报和认定程序
第八条 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湖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申报书》(见附件1);
(二)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软件产品的著作权或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软件产品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
(五)产品研发投入证明材料;
(六)推广应用软件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资金流水证明;
(七)企业资质、荣誉、产品截图、用户应用报告等申报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所有书面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第九条 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自愿向所在市州工信局申报,按要求提交《湖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申报书》,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市州工信局负责对本辖区产品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湖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推荐表》(见附件2),连同产品申报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第十一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市州推荐产品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认定,形成专家意见。
第十二条 省工信厅根据专家意见,提出湖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拟认定名单,并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工信厅发文公布湖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名单,颁发湖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证书。
第十四条 经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支持,支持推荐申报工信部相关专项和试点示范,支持产品推广应用。
第十五条 对申报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填报虚假材料数据、伪造项目成果和证明材料、提供虚假销售(服务)合同发票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产品申报资格,企业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并依法追究企业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1. 湖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申报书
2. 湖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推荐表
附件1
湖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
申 报 书
申请单位: (盖章)
产品名称: (含版本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
填 报 说 明
1. 统一用 A4 纸印刷;
2. 按格式要求填写,除另有说明外,栏目内容不得空缺;
3. 文字叙述部分用四号仿宋 GB2312 字体;
4. 未尽事宜,可另附文字材料说明;
5. 内容双面印刷,申报材料要求盖章处,须加盖公章;
6. 按要求顺序合并简装(勿使用塑料封皮),加盖骑缝章;
7. 封面后为目录页,依序注明相应材料名称及页码;
8. 推荐单位为市州工信局。
声 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
一、本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数据和资料真实可靠。
二、本单位对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拥有所有权,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三、本单位近两年无违法经营行为和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内部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不良征信记录。
四、如因申报材料存在虚假陈述、知识产权权属问题或与其他第三方的约定导致的法律纠纷,本单位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 期: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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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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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_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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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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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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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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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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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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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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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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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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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选) |
£国有企业 £合资企业 £外资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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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信息 |
1.(单位通过CMM/CMMI、ITSS、DCMM、ISO等标准资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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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市级及以上评定、具备软件技术产品研发功能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资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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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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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 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
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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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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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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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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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业务出口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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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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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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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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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情况 |
员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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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以上 学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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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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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队伍 高级职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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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登录工信部 运行监测系统并 填报数据 |
£已填报 £未填报(情况说明: ) |
二、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基本情况
软件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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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版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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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协作单位 (不超过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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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 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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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方式 (“√”选) |
£自主开发 £合作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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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权益 (“√”选) |
£本单位独立开发,拥有技术全部所有权 £本单位与外单位合作开发,联合拥有技术所有权 £本单位与外单位合作开发,本单位拥有技术全部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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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 登记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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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选,可多选) |
基础软件 |
□操作系统 □数据库系统 □中间件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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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软件 |
□研发设计类 □生产控制类 □经营管理类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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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技术软件 |
□云计算 □大数据 □人工智能 □区块链 □移动互联网 □工业互联网 □信息安全 □物联网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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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应用软件 |
细分领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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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式软件 |
□嵌入式操作系统 □嵌入式支撑软件 □嵌入式应用软件(应用领域: ) |
创新性与 先进性 |
(阐述产品的主要创新点、先进性,描述技术产品成果鉴定、取得发明专利及获得奖项情况,明确表明是否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列入重点项目、示范项目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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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接受 检测情况 |
检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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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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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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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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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 评价情况 |
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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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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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国际领先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打破垄断或替代进口 □填补国内或省内空白 □填补新兴产业链条断点或薄弱环节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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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 查新情况 |
查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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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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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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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新报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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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通过国产软硬件生态体系兼容性测试 |
□ 是,兼容性测试单位: 报告编号: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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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简介和 技术性能指标 |
(阐述产品原理、架构、功能、性能等内容,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比较情况,主要功能及创新点等,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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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工程或 目标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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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研发费用 |
(万元) |
软件价值 |
(万元/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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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软件著作权后的销售(服务)发票总金额 |
(万元) |
三、产品市场分析
包括:1、市场前景(当前市场规模、市场增长率、国内外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等) 2、市场地位(该领域目前国际国内主要产品技术提供商,该产品目标客户及市场地位) 3、经济效益预测(市场需求数量或金额,以及申报单位预计实现产品市场占有率或每年的销售量、销售收入) 4、社会效益预期(对提升行业信息信息化水平、管理水平、安全可靠能力等方面,以及完善产业链配套、提高国产化率等方面的相关预期分析) |
四、产品用户使用典型案例介绍
(产品用户单位基本情况,对产品功能性能评价、使用产品产生效益定性定量分析) |
五、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软件著作权证书、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3. 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4.产品研发投入证明材料,能披露产品研发投入、销售(服务)额等相关数据的审计报告(须带验证码);
5.推广应用软件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资金流水证明;
6.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CMMI、ITSS、CS等);
7.产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列为重点项目、示范项目的证明材料;
8.软件产品界面截图材料;
9.用户应用报告材料;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
湖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
申报单位 |
产品名称 (含版本号) |
软件著作权证书号 |
产品类型 |
上年度 营收 |
上年度研发费用 |
产品研发费用 |
自获得著作权产品销售总额 |
申报主体是否符合资格条件 |
产品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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