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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办法》解读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来源:新宁县科工局 作者:新宁县科工局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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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办法》解读

     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湘工信投资〔2022506以下简称《验收办法》)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就《验收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是由省政府设立的重要财政专项原《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办法》(湘经信投资〔2017131号)执行期已经超过5为加强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原《验收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就《验收办法》分别征求了各市州和财政省直管县工信部门、相关企业意见,根据建议意见对《验收办法》进行修改完善《验收办法》经省工信厅2022年第24次党组会议原则通过2022118日由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

     二、制定依据

    1.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2111号)

    2.国家工信部有关项目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验收办法》主要包括五章、二十条:

    1、总则阐明了制定《验收办法》的背景、依据和意义规定了《验收办法》适用范围,明确了工信厅、省财政厅为项目验收主管部门市州省财政直管县工信部门、财政部门作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推荐单位是项目验收工作的责任部门

    2、验收程序和组织明确项目验收工作由项目申报推荐单位(市州和省财政直管县工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资金安排额度300万元以上(300万元)的项目验收工作应当提前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提出申请由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派员现场指导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完成后,由验收责任部门出具验收意见书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3、验收依据、内容和标准明确项目验收依据、项目验收内容、项目验收标准并规定了不得通过验收4种情形:

    (1专项资金使用中有挪用、截留等违规行为

    (2项目单位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等不真实

    (3及时申报并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主体、厂房建设面积和标准、主要生产设备套数和标准等主要指标等核心内容

    (4有其他违法、违规及违反信用承诺等行为的

    4、验收结论及应用验收结论包括验收通过限期整改验收不通过三种规定了视同验收通过验收不通过的相关情形及后续处置措施。明确省工信厅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验收完成的项目进行汇总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5、附则明确《验收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验收办法》包含3个附件:《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报告书》(附件1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计划情况、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生产组织准备情况、技术效益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的经验和存在问题、总结评价和相关附件等9个部分《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申请验收项目概况表》(附件2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情况、项目效益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4个方面内容《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意见书》(附件3包括项目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和人员名单等2个部分


附件:关于印发《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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