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目的及背景
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精神,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殡葬市场价格秩序,切实减轻群众不合理丧葬负担,反复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通知》。
背景:2021年6月,县人民政府完成对古田陵园的收购,更名为新宁县殡仪馆,成为我县唯一公益性殡葬服务机构。原新宁县物价局制定的《关于关于核定古田陵园殡葬服务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新价费〔2008〕28号)文件,试行期限一年,早已过期作废。根据上级关于殡葬改革和相关文件精神,需制定我县殡葬服务价格政策文件。
二、起草依据
(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
(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
(三)《湖南省殡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
(四)《邵阳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邵市政发〔2024〕14号
二、起草过程
今年3月,新宁县殡葬服务中心提出殡葬服务定价申请,4—5月,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湖南天宁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规定对新宁县殡仪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项目开展成本监审。6月10日,我委出具了殡葬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报告,并初拟了定价方案,6月12日组织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了座谈会,进一步商讨完善初步定价方案。6月27日,依程序在新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召开新宁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公告(一)》,通过网上报名和线下报名,共确定23名界听证会代表,其中消费者代表10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各相关职能部门代表9名、经营者代表1名、专家1名。7月14日,依程序在新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召开新宁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公告(二)》,及时公布听证方案、成本调查结论和听证人选。7月30日,依程序组织召开了新宁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经营者、市民消费者、专家、人大、政协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建议。8月12日,将听证会情况及定价方案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并再次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后,按规范性政策文件签发程序,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新宁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发改价费〔2025〕2号)。
三、主要内容解读说明
1.实行政府定价的遗体接运、遗体存放(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4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项目,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非盈利性原则从严核定的价格。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遗体化学防腐保存、遗体洁身、遗体更衣、遗体化妆、遗体包裹、遗体解冻、协助尸检、礼厅租用、证件制作、公墓维护管理、档案查询等11项政府指导价管理项目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合理利润不得超过成本的15%核定的价格。公墓墓位费因我县公益性公墓尚未建成,待建成后另行制定出台政府指导价。
3.此政策文件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11个殡葬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核价,基本做同类服务项目与周边县持平。二是遗体接运项目殡葬车统一为普通殡葬车,并统一了收费标准。对往返100公里以上的遗体接运费和非正常遗体、县外遗体接运等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也明确了按照非盈利性原则由双方协商。三是对非正常死亡遗体的遗体洁身、遗体更衣、遗体化妆、遗体包裹四项,考虑到经营单位与遗体家属的需求关系,明确了按利润不能超过15%的原则协商确定,能较好防止乱收费的问题。
4.经营单位要做好价格公示,将所有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规程、收费标准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丧葬用户和社会的监督,未经公示的项目不得收费。
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