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二、文件起草依据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1号)编制本清单。
三、主要内容
1、本通知包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由新宁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县、乡级层面231项),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县级层面8项)。
2、本通知行文发布后,与本通知有冲突或者描述不一致的县级层面的行政许可事项以本通知为准。
四、梳理《新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主要程序
1、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文件要求,各单位认领,一把手审核确认,签字盖章。
2、县司法局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会审。
3、各相关部门会签。
4、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新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