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校外教育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的通知》(湘教通〔2019〕66号)、《湖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2〕30号)、《新宁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评估的通知》(新教通〔2023〕2号)要求,我局组织校外教育监管股、综治安全维稳股、职成民办股及相关乡镇中心学校,于2023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2023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评估检查,经评议审定并报局党组研究通过,确定新宁县黄龙昊天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6所培训机构为优秀单位、新宁县启辰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22所培训机构为合格单位、新宁县喜洋洋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2所培训机构为限期整改单位、新宁县小新星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2所培训机构为暂扣办学许可证停业整顿单位、新宁县静墨轩艺术培训学校等3所培训机构为新审批未评单位,现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名单见附件)。
各乡镇中心学校要以年度评估检查为抓手,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深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发挥补充学校教育功能,为学生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新宁县2023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评估结果
新宁县教育局
2024年2月20日
新宁县2023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评估结果
一、优秀单位(6所)
新宁县黄龙昊天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宁县聚馨艺术培训学校、新宁县铭舞艺术培训学校、新宁县大地空间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宁县星之冉少儿口才表演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宁县麦咭培训学校
二、合格单位(22所)
新宁县启辰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宁县名舞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宁县彩虹蚂蚁美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宁县舞月艺术培训学校、新宁县神墨教育培训学校、新宁县谦语励智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宁县长麓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宁县鑫尚博艺术培训学校、新宁县汇世纪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宁县学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宁县风舞艺术培训学校、新宁县魔耳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宁县心智达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宁县大愚艺术培训学校、新宁县春天舞武艺术培训学校、新宁县新科培训学校、新宁县大愚少年艺术培训学校、新宁县天籁艺术培训学校、新宁县艺馨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宁县新天舞武艺术培训学校、新宁县邦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新宁县领航者篮球培训学校
三、限期整改单位(2所)
新宁县喜洋洋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宁县博慧科技培训学校
四、暂扣办学许可证停业整顿单位(2所)
新宁县小新星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宁县派乐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五、2023年新审批未参与定等评级单位(3所)
新宁县静墨轩艺术培训学校、新宁县一舞一拾艺术培训学校、新宁县星禾艺术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