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统一互动 > 信访事项办理公示
关于黄金瑶族乡李某某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来源:新宁县 作者:新宁县 【字体设置:
分享到:
 

信访人李某某于2024330日,通过网上信访途径反映:新宁县黄金瑶族乡某村公共卫生垃圾站距离居住区过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希望相关部门能协调村里将垃圾站移开。针对此事,黄金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经过调查核实,答复如下:

经调查,该临时垃圾堆放点位于新宁县黄金瑶族乡某村小学的围墙外侧,位于信访人李某某房子左侧,是村委2023年跟村民租赁并水泥硬化的约为10平方米的场地,主要用于周边十来户居民临时堆放垃圾及停放垃圾托运车。经过,黄金瑶族乡人民政府与村委进行了沟通,了解该垃圾堆放点是基于当时村组的实际情况临时设置的,天气转暖后产生的臭味和蚊虫一定程度上对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但是村里安排了保洁员定期清理转运垃圾,并每天对垃圾堆放点周边环境进行打扫,保持清洁。

目前,村支两委、驻村干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现场核实办理,由保洁员立即对该临时性垃圾托运点进行清理转运,不在此处堆放垃圾及放置垃圾箱。

                                黄金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45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 新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 新宁县数据局 电话:0739-4836752 网 址:www.xinning.gov.cn
湘公网安备 43052802000133号 备案号:湘ICP备13007877号 网站标识码:4305280002
主办单位:中共新宁县委、新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新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