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生环委办〔2024〕21号)相关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问题已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达到了整改目标,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南省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以高耗能为主的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
二、整改目标
逐步调整能源结构,加快高耗能产业结构调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并持续改善。
三、整改时限
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四、整改措施
1.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加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和推广;推进“气化邵阳”工程建设。加快风电、光伏新能源建设。
2.逐步降低高能耗产业比重。坚决落实《关于加强“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的通知》,对拟新上“两高”项目严格“两高”论证及节能审查;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监测分析;组织开展新项目节能研判,实施节能审查工作提示;加强能源审计和节能监察,严禁未批先建,严禁超批复限额用能;利用能耗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3.加大绿色发展力度。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创建;深入推行工业领域自愿性清洁生产,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五、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1.加速风电光伏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升绿色电力占比,加速风电、光伏资源开发利用。全县已建成风力发电场2个,风电装机容量10万千瓦。已建成分布式光伏电站3669个,总装机容量13.2万千瓦。风电与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23.2万千瓦,占全县发电设备总装机的比重达到61.2%。绿色电力已成为区域电力供应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大大降低。
2.严控增量,强化“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的通知》等政策要求,建立健全拟新上“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联合审查与论证机制。一是实施前端“节能研判”与“工作提示”制度,对计划引入项目提前进行能源消费评估,明确节能审查要求。二是严格执行“两高”论证及节能审查程序,对能效水平达不到行业先进标准或国家、省限额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禁“未批先建”,对已批复项目加强用能监控,确保实际能耗不超批复限额。
3.消纳存量,加快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系统梳理并严格执行了国家及地方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一是常态化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监察,依法依规将不达标产能列入淘汰范围。二是运用市场化和法治化手段,推动落后产能、低效产能有序退出,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和用能空间。
六、下步工作打算
1.持续深化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巩固提升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在现有风电、光伏装机规模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规划布局,推动清洁能源装机总量和占比稳步提升。加强对已建项目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发电效率和稳定性。
2.加力提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源头管控与能效约束,持续严格执行“两高”项目联合审查与论证机制,完善并动态更新行业能效准入标准,坚决遏制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3.强化统筹协调与监督评估。加强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效果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优化工作策略,确保整改目标如期实现并持续改善。
4.精准监测,实施重点企业用能动态管理。加强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高耗能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实时监测、统计与分析。建立了预警机制,对能耗增长过快的企业和行业及时提示,引导其采取节能措施,倒逼能效提升。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 月23日至2025年9月29日(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联 系 人:林刚
联系电话:13607397316
受理部门: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地址:新宁县金石镇箭楼街28号
新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