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的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
姓 名 |
钟贤杰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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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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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新宁县丰田乡白莲村2组1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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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时间 |
2022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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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李家山训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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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原因 |
场地搭建时摔伤腰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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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玖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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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情况 |
2022年3月10日,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李家山训练场,场地搭建时摔伤腰部。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4月1日
(联系电话:4920015 地址: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五楼5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