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的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
姓 名 |
张方城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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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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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新宁县回龙寺镇板桥村3组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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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时间 |
2023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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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地点 |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特战第三支队三百米障碍训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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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原因 |
通过斜绳滑下时,不慎从障碍掉下,导致左尺骨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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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拾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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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情况 |
2023年10月23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特战第三支队三百米障碍训练场,参加中队组织实装通过三百米障碍训练过程中,通过斜绳滑下时,不慎从障碍掉下,导致左尺骨骨折。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4月1日
(联系电话:4920015 地址: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五楼5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