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的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
姓 名 |
何润良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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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新宁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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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新宁县金石镇东风路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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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时间 |
2024年5月19日上午14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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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地点 |
新宁县芙蓉学校篮球场与国网新宁县电力公司比赛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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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原因 |
因对方非故意犯规推倒在地,致左脚根部肌腱断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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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拾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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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情况 |
2024年5月19日上午14时,参加汇聚工力量、建功新时代,2024年新宁县民族团结杯全民健身篮球赛,在新宁县芙蓉学校篮球场与国网新宁县电力公司比赛时,因对方非故意犯规推倒在地,致左脚根部肌腱断裂。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4月1日
(联系电话:4920015 地址: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五楼5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