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民政局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为民办实事项目 |
考项指标 |
工作目标 |
实际完成 |
备注 |
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 |
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不低于80 元/月·人提高到不低于90元/月·人。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90 元/月.人。 |
100% |
|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不低于650元每月提高到不低于 700 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不低于 5000元/年提高到不低于5400 元/年。 |
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不低于700元/月、5400元/年。 |
100% |
|
|
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散居孤儿从110元/月提高到1150元/月,集中养育从15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 |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 115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 1600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 |
100% |
|
|
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
建设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8个。 |
完成省定建设任务3个,完成市定建设任务5个。 |
100% |
|
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72户。 |
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72户。 |
100% |
|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如有异议,可向县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县统计局反映。
联系电话:考核办4822345 统计局:4822321
新宁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