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工作的公示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来源:新宁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新宁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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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行业单位:

  为做好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根据《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湘财农〔2022〕14号)、《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委乡振组发〔202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情况(以下简称项目库),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2025年项目库,为县委县政府决策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供重要依据,解决“资金等项目”和“资金趴账”等难题,促进我县乡村振兴工作稳步推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让群众切实受益。

二、具体内容

  各项目所在乡镇、村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中有关项目入库流程进行。

1.拟入库项目必须符合资金使用方向,拟入库项目应侧重产业发展项目;

2.到村到户项目由村申报,跨区域、规模化项目由乡镇或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征求相关乡镇、村意见;

3.对于拟安排少数民族发展、以工代赈、欠发达农场巩固提升、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老区发展这些任务资金的项目,由县级相关行业部门提出申请;

4.村申报项目:所有申报的项目均需分项目编制可行性论证报告、项目绩效申报表;分村填报年度拟入库项目汇总表、年度拟入库项目申报表;申请审核年度拟入库到村到户项目报告;会议记录、影像资料。乡镇或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的由申报单位填报以上资料。

5.村申报的到村到户项目由乡镇收集以下资料并审核:年度拟入库项目汇总表、年度拟入库项目申报表、可行性论证报告、绩效目标申报表。经乡镇审核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申请审定年度拟入库到村到户项目报告、年度拟入库项目汇总表、年度拟入库项目申报表、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项目绩效表、乡镇审核会议记录、会议照片、公示照片。

6.行业部门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各乡镇、行业部门报送的年度拟入库项目申报表、绩效目标申报表分类反馈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依据部门职能对拟入库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

7.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由县财政局出具资金保障审核意见后,编制县级年度拟入库项目申报分类汇总表、县级年度拟入库项目申报表,提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8.入库资金规模

1)项目村申报资金规模:已脱贫村30万元,重点帮扶村、示范创建村60万元,省驻村帮扶村100万元,市驻村帮扶村30万元(前几类村若属性重合按最高申报),其它村20万元;

2)行业部门及乡镇申报项目时应优先申报以下项目:实施条件已成熟的项目,2025年省市考核及刚性需求项目,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的项目,需解决突发紧急事件应实施的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入库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认真审核拟入库项目。

(二)及时报送。项目村于2024年9月15日之前报送至乡镇,各乡镇审核公示之后在2024年9月30日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在2024年10月8日之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302室。

联系人:伍爱莲 联系电话:0739-2230023 

邮箱:1072719328@qq.com。

附件:

1新宁县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拟入库项目申报分类汇总表

2新宁县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拟入库项目申报表

3-1绩效目标申报表(产业发展类)

3-2绩效目标申报表(基础设施建设类)

3-3绩效目标申报表(到户类)

4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分类

中共新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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