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18年11月30日 来源: 作者: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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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 机构、人员构成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3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直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新宁县电子计算机站,事业编制人数4人。我单位有在职人数19人,其中事业人数5人;离退休人员3人,遗属人员4人。我局是全额预算拨款单位,县统计局设4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农业社会股、公交能源股、劳服贸易股。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实、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县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基础建设投资。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部门内部控制及厉行节约制度建设情况

1. 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评价责任,进一步强化对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意识。

2. 加强对国家、省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省、市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相关的管理办法。

3. 建立了整体支出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如:《新宁县统计局各项制度》

4. 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及使用方向、内容

1、预算规模情况

收入预算为437.77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425.8万元,社保基金12.00万元。

支出预算为43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77万元,占支出预算34.90%,是保障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项目支出285万元,占支出预算65.10%,主要用于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联网直报平台建设和维护等。

2.整体支出使用范围、方向和内容

2017年年初预算为43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77万元,是保障该会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85万元,使用内容为业务工作专项。

2017年度收入合计543.84万元;本年支出合计54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08万元,项目支出258.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47万元。

2017年我局基本支出共计279.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4.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61万元。

2017年度项目支出258.2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5.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2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8000元,决算数为88256.16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68000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88256.16元,公务接待59批次883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增加14672.16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55453.16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超过预算数20256.16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20256.16元。国内接待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20256.16元,是因新宁县国家调查队将所有规模以下专业工作和几项调查工作都移交给我局,工作与上级衔接次数和上级实地指导次数增加,造成“三公”经费决算支出超过预算支出,但与上年对比有少许节约,达到了上级对三公经费控制要求。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7年县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总体良好,主要体现在:预算编制及时,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无乱发津补贴、奖金现象。

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实际工作绩效:

一是统计定报和年报工作全面完成。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注意从数据源头抓起,加强各专业报表与部门报表的协调性和匹配性,对重要指标、主要数据反复审核,从而使全县统计报表反馈核实率降到最低,做到无迟报、漏报及重大差错的发生,圆满完成了各专业2016年统计年报及2017年定期报表工作,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全县经济发展实际。

二是“四上”企业、项目申报入库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先进库、后有数”工作原则,严格执行“四上”企业调查单位和项目的准入制度,积极协调商务、经信、发改、住建等相关部门,做好了符合要求的企业和项目审批和入库工作,对当前未入库的企业和项目也进行跟踪监测,做好及时入库的准备。今年来,成功申报限上商业企业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家、房地产企业3家,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2家、五千万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1个。同时,尚有4家商业企业、1家工业企业、5家服务业企业和9个5000万以上的投资项目正在国家审核当中。

三是认真组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有序。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国家有关大型普查经费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次普查工作的实际需要,编制了农普预算报告,筹集到农普工作经费并下发到16个乡镇。组织了全县527名普查指导员、1429名普查员和近500名普查工作人员,深入各调查小区进行现场入户登记,顺利完成了入户登记工作。在确保总量指标的准确前提下,通过乡镇自查和议查,查实总户数、总人数、稻谷播种面积、猪、牛、羊存栏等主要数据,确保了普查数据质量。抽调农普办精干力量及乡镇农普骨干高质量完成了数据逻辑改错和核实调整工作,为接下来的数据汇总和资料汇编打好了基础。

四是统计业务培训持续加强。严格落实统计员执证上岗政策,积极动员新老统计人员参加统计网上培训。今年,全县有107人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学习考试,报名人数位居全市前列。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支出总额大于预算总额。

五、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该会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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