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实、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县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基础建设投资。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新宁县统计局系湖南省新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成立的行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006346395;单位负责人:吕旭辉;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3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直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新宁县电子计算机站,事业编制人数4人。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有在职人数17人,事业人数4人,离退休人员3人,遗属人员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县局机关及县电子计算机站1家直属事业单位。新宁县统计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新宁县统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7年初预算收入437.77万元,其中:本年县级财政拨款(补助)425.8万元,社保基金(离退休费)拨款12.00万元。
(二)2017年初预算按经济分类支出437.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6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1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4.03万元,项目支出28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25.7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40.77万元,是指报账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6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3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8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统计信息事务)37万主要用于常规性调查,专项普查活动200万主要用于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一般行政管理事物(财政事务)3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建设和维护,其他项目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单位公用经的不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38.1万元,比2016年48.32万元,下降了21.1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减少4.2万元,下降38.18%。主要是实行了公车改革,预算时没有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统计局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何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4、部门支出预算整体情况表
5、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
6、基本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
7、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表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0、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1、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
12、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3、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上级财政补助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5、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16、社保基金(离退休费)支出预算表
17、财政专户收入拨款(教育收费)支出预算表
18、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9、“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政府采购预算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