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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人民政府召开2023年第12次常务会议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来源:新宁县 作者:新宁县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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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彭洪兵主持召开2023年第12次政府常务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成员出席会议,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湘办【2023】8号文件、邵市政发【2023】2号文件、邵市办发【2023】4号文件、邵市办发【2023】5号文件;学习了“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报告;听取了全县消防工作汇报;审议了《新宁县园区企业事务“帮代办”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深刻理解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整治的意义,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县政府办、人武部等相关部门要对照省政府、省军区对民兵事务检查事项清单,认真梳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发改、财政、纪检等相关部门要迅速拿出违规招标投标整治和严重超概算整治的贯彻意见,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要再一次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要坚决杜绝边整边犯、明知故犯,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加快存量问题的整改进度,分轻重缓急,按照上级的要求和标准进行整改,确保存量问题尽快整改销号。

    会议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对自建房整治的要求,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对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结果,做好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整治重点和当前重点工作,分层次统筹推进,切实把自建房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向深入。要把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清单化、闭环式抓好整改,确保实现隐患清零。要做好自建房整治各项保障工作,为推动新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指示和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隐患,认真分析研判,坚决杜绝事故发生。要迅速开展消防领域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真正做到全面排查到位、第一时间整改到位。要对薄弱环节、重点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行动,坚决堵住风险隐患。要对职责进一步进行精准、精细的区分,加强对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政策规定的打击整治力度,以最严的要求、最大的力度从严查处火灾隐患,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会议原则同意新宁县园区企业事务“帮代办”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会议要求,要对办法附件、清单、表格再一次进行梳理和补充完善,做到边推行边总结;要对办理员、代办员和督办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推动办法科学高效运行。要高度重视项目审批、招商引资企业入园等手续办理工作,减少企业办理时间,不断推动政府工作部门的作风转变,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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