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起草说明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来源:新宁县 作者:新宁县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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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要性和可行性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一是通过构建形成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职责关系,理清各部门权责边界,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制化。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是科学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三是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出台办法的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2022年6月28日,省政务管理局印发了《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做好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湘政务函〔2022〕24号),要求各市州在2022年7月底前编制公布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我局根据要求将《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发到各相关单位进行认领,根据各相关单位认领的行政许可事项会同司法局进行了审核,对于存在问题的事项再次要求相关单位进行了确认,形成了《新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说明

新宁县清单层级涵盖县级(乡级不编制清单,包含在县级清单中),内容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53项和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共260项。

(一)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新宁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53项。新宁县行使253项,涉及34直各单位。其中本级253项(数据是包含的关系,不累加)。

(二)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在新宁县实施的许可事项共7项。

四、各部门工作职责

人民政府办公室是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具体工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按照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发布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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