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新宁县政府办解读关于《新宁县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23年03月29日 来源:新宁县司法局 作者:新宁县司法局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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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必要性

1.中央有指示。出台《细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需要,特别是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教训警示,必须强化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

2.政策有规定。省政府办公厅78号文件明确要求,市级人民政府要制订出台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细则》的出台也纳入了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措施的考核内容。

3.现实有要求。目前,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普遍存在制度缺失、机制不全、力量薄弱、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加之村民对住房建设、使用、管理的安全意识不强,导致农村住房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故频发,现实工作需要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细则》的出台,是为加强我市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农村住房建设、竣工验收等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程序进行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6号)

3、《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9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8号)

5、《邵阳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

    6、《邵阳市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四、制定过程

1.成立工作专班。我局就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进行了专题研究,制订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蒋耀刚牵头,局城乡建设股科具体牵头负责,局办公室、局建筑科技股县质安站设计、参加,按照分工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2.开展调查研究。为了做好《细则》的起草工作,我们了解了我县过去几年农村建房的相关政策规定、管理情况,并进行了实地调查,听取乡镇、村及乡村建设工匠等基层的意见。

3.完成起草工作。《细则》起草后,先后经过了工作专班讨论、乡镇现场征求意见,经过三轮修改后,形成了《细则》的送审稿。

五、主要内容

《新宁市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细则(试行)》,共有四章25条,包括总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与保障和附则。该办法对农村住房建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作出了较全面的规定。同时为便于操作,文件还附录了村民建房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农村房屋质量保修书、农村房屋竣工验收记录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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