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七交叉巡察组对新宁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10日,市委第七交叉巡察组向新宁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新宁县公安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尹俊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直面问题和不足,深入反思检查,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将巡察整改与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升了巡察整改实效。
局党委书记尹俊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带头开展整改,全程调度、指导、督促整改工作,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扎实推进。各分管局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压实责任部门“一把手”的直接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全局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强化细化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整改“不悬空”“全见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效有欠缺”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紧扣学习计划和每月党建工作提示,完成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第一议题”学习28次。二是认真梳理专题学习情况,对“党史学习教育”讨论发言材料不合格的班子成员已重新撰写补交。三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中心组学习,做到会前自学、会上结合公安工作交流发言、小结,会后总结、通报。四是强化学习督导检查,每季度对各支部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县局党委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警种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和内容。二是局党委书记对党委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提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履行基层党建“一岗双责”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审核把关。三是对2023年度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履行基层党建“一岗双责”述职内容的1名局班子成员已重新撰写提交。四是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流程,完善逐级审核把关机制,对已发的公文全面开展回头看,对字体格式不符合要求的3份公文已收回重新印发,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五是规范学习制度,做到学习内容常学常新,与时俱进。
3.机构改革不彻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结合公安机构改革完成对白沙派出所、飞仙桥派出所及已批准设置至今未实际运行的窰市派出所撤并调整。
4.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以“警务战区”机制为依托,全面加强“大数据实战中心”建设,不断加强对电信诈骗、盗窃等侵财类案件的专案侦办和精准打击,2024年刑事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22.77%。二是围绕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开展集中统一清查行动21次,出动警力1.5万余人次,检查各类治安重点场所2890家次。三是开展护校安园,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巡逻,组建女警护蕾宣讲团深入学校开展宣讲活动,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建立民警治安检查包保责任工作机制,落实旅馆业实名登记、治安巡查、旅客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五是加强研判,做到“一案一研判”,确保“利剑护蕾”案件“发一破一”。六是严格落实局领导接访签到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信访接访工作和接访台账。
5.执法程序履行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取保候审保证金未及时退还、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逐一进行评查,已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并举一反三,在全局进行全面清理。二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加强各类案件涉案财物监督把关。三是强化执法巡查,常态化开展网上执法质量专项巡查,及时指出办案单位存在的执法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组织举办法制业务培训班,培训民警310余人次,全面提升民警执法能力。五是相关责任人已追责问责。
6.贯彻上级政策不到位,罚没收入与经费保障未分离。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罚没收入与经费保障相分离”制度。二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支持,提升保障能力。
(二)聚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待加强整改进展情况。
7.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有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强化从严治党组织领导,加强监督力量,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开展纪律作风、巡察整改等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四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五是加强与县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的沟通,主动接受监督。
8.看守所管理不到位,问题层出不穷。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看守所班子和民警进行了调整。二是调整后的看守所党支部严格落实每周五政治业务学习日制度,并在看守所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强化内务管理。三是局党委班子成员常态化深入看守所开展调研督导,并对看守所开展了专项督察。四是按照收支两条线,设置了在押人员代管金对公账户,规范采购销售环节和在押人员消费管理,堵塞财务管理漏洞。五是开展民警“四必谈”谈心谈话,落实年休假等暖警爱警措施。六是相关责任人已追责问责。
9.清廉机关建设推进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二是对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开展节前廉政谈话,组织召开家属助廉会、廉洁家访、谈心谈话和签订《廉洁承诺书》《家庭助廉承诺书》等活动。三是对各支部党务工作、纪律作风定期进行专项督察。四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会议,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10.落实“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作风建设活动有偏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民警予以追责问责,并责令所在单位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全体会议,由支部书记对相关民警予以批评教育。二是常态化开展现场督察、靶向监督、精准督察,对督察中发现违纪民辅警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11.常态化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有短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相关办案单位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整改到位,相关责任人已追责问责。二是组织举办法制业务培训班,培训民警310余人次,全面提升民警执法能力。三是开展法制业务常态化巡查和案件评查,及时指出办案单位存在的执法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通过阳光警务等方式让报案人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程,让公众及时了解案件处理过程和结果。五是修订完善《新宁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加强对涉案财物的网上监管,及时堵塞涉案财物未及时退还的漏洞。六是对2024年以来全局所有办结的行政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已裁决行政拘留的均依法执行到位。
12.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有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活动,组织民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书记先后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问题4次。三是聘请监督员依法依规对全县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进行监督,成立局机关纪委,常设局党委专项督查组,常态化开展随机专项督察,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力量。
13.内部管理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令麻林派出所、森林公安局整改到位,并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按照派出所主防工作要求,举一反三,在全局开展全面排查,进一步规范基础台账建设和档案管理。二是组织局财务对零星公车加油费用、车辆维修费、广告费等进行严格核查,责令相关单位对核实的问题整改到位,相关责任人已追责问责。三是完善《新宁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财务审核、审批及报告制度。
1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违规开支进行清退,并开展同类问题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三是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已追责问责。
15.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县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二是规范工会财务审核程序,制定《关于规范工会财务管理的通知》《新宁县公安局工会委员会财务制度》,启用工会账户,独立建账、独立管理工会经费。三是严格把关招投标,成立县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采购相关程序和制度。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三)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整改进展情况。
16.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新宁县公安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对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要求进行规范。二是严格党委会议记录,责令局党委会会议记录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确保党委会议内容记录准确无误。
17.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局领导对担当作为不够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教育,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帮助其扭转错误思想,振奋工作精神状态。二是与专业心理服务公司合作开展心理服务基层行活动,有效疏导和缓解了民辅警身心压力。三是树立工作导向,将工作实绩与职级晋升挂钩。四是对巡察指出的领导干部配备不到位、存在混岗现象及人员力量配置不合理的问题结合公安机构改革完成。
18.选人用人制度落实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新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规定》等规定招录管理辅警,对补录的辅警及时向县人社部门进行报备。二是在全局开展全面摸底,未发现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的情形。同时建立完善民辅警职工近亲属信息库并及时更新完善,落实选人用人回避制度,在招录、调动等环节上增加对近亲属关系的审查,确保人事安排的公平性。三是对看守所班子进行了调整,相关责任人已被追责问责。
19.党支部“五化”建设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流程不规范的相关支部责任人已追责问责,并责令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按照“五化”建设要求,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三是组织开展党建业务培训3期,开展党建业务督导检查2次,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
(四)聚焦上轮审计、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展情况。
20.落实整改不力,重点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依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积极配合法院做好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诉讼纠纷等相关工作。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对我局长期挂往来账目进行了全面核查,摸清底数,并聘请专业会计公司进行清理,出具了清理报告,经县财政局审批,已处置部分长期挂往来账,对余下未处置的账目逐笔核查清楚,依法依规处理。同时,举一反三,修订完善《新宁县公安局业务收支内部控制制度》,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产生。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坚持长效抓整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按照巡察整改时限和质效要求,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后半篇”工作。
(二)坚持长态抓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完成的2个问题,加强整改力度,紧盯不放;对需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
(三)坚持长治抓提升。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提升、推动全局干部作风转变的强大动力,推动全县公安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9-4822239。
中共新宁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