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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名称: 新宁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80002/2024-2998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责任部门: 新宁县
发文日期: 2024-02-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2-19 有效期: 永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及省、市关于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公布2023年新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宁县棉花糖路市民中心5楼;电话:0739-483699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新宁县人民政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条例》要求,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新《条例》贯彻落实到位、主动公开广泛、政策解读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及时、政民互动交流顺畅、平台建设有力,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工作动态。截止20231231日,共发布信息总数8570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654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1953条,概况类信息更新量70条,政策信息解读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和规范,以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标准化答复文书,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一方面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市民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资料,一方面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解释相关政府信息的获取情况。2023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三)回应群众关切方面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整合热线电话,2023年度,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呼入总次24306次,呼出总次数17199次。受理市民诉求总量24446件,已办结24313件,办结率为99.99%,热线当即答复20392件,网络转办3936件,市民满意3906件,满意率为99.77%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强化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建设县政府门户网站“文件库”栏目,集中统一公开新宁县地方性法规、县政府、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实行文字、音频、图解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提供政策文件原文下载入口

(五)平台建设方面

1.全力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和升级改造等举措,确保网站安全有效运行,实时精准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不断优化、规范栏目设置,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信息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2.政务公开窗口。坚持节约集约,统筹使用现有场地、设备、人员等,将已开设的咨询服务台、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政务公开专区、休息等候区等,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核心区域,整合设立为政务公开窗口,统一标识为“政务公开”。政务公开窗口具有政策咨询查阅、办事服务指引、指导申请公开等服务功能,能满足企业和群众政策查阅、办事指引、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实际需求。

(六)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做好日常信息发布逐级审核,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可靠性。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行专人监督,确保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0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9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56

行政强制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8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不足

一是缺少信息专业技术人,网站维护工作还不够到位导致一些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范围仍然不够广对以上问题,我将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信息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准确,不发布失真和有歧义的信息。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领会《条例》有关文件精神,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员队伍来充实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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