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统一互动 > 信访事项办理公示
关于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唐某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来源:新宁县 作者:新宁县 【字体设置:
分享到:
 


信访人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镇唐某某于2023年12月11日通过网上信访形式向县信访局反映某某配送公司收取员工押金,2021年10月份该公司解散,但员工押金一直没有退还,几位股东相互推脱问题。针对唐某某所反映的问题,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并安排工作专班调查处理该信访事项。现已调查处理完毕,处理意见如下: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唐某某于 2020年4月5日被某某配送公司收取派件代理区域押金(家和家俱城片区)2000 元,因该公司于 2021年 10月宣布破产解散,所收押金一直没有被退还。经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某某配送公司实际负责人何某某,该负责人向唐某某承诺退还所收押金,唐某某先生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 新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 新宁县数据局 电话:0739-4836752 网 址:www.xinning.gov.cn
湘公网安备 43052802000133号 备案号:湘ICP备13007877号 网站标识码:4305280002
主办单位:中共新宁县委、新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新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