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除患攻坚】新宁一食品加工企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挂牌督办并处罚
时间:2024年02月29日 来源: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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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消防工作监督实效,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湖南湘耕食品有限公司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并对其依法立案处罚。

检查中,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生产、储存场所的建筑耐火等级与其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型不相匹配,违法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该单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大队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综合判定该单位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提请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该单位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场所负责人表示将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承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杜绝再次发生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改期间,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将主动提供帮扶指导,跟踪隐患整改进展,全力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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