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除患攻坚】新宁一购物广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被立案处罚
时间:2024年02月29日 来源: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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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湖南邵阳新宁县一购物广场因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标准逾期未改,被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处罚。

此前,新宁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新宁县玲珑购物广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营业区二楼水产区上方一处空调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标准,大队监督员现场依法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复查之日,新宁大队监督员发现该场所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标准逾期未改,依法对该场所进行了立案查处。经调查取证、集体讨论和处罚告知等程序后,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责令该场所停止使用敷设不符合规定的电气线路,并给予该场所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的行政处罚。

该单位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执行了停止使用敷设不符合规定的电气线路的决定,并按期缴纳了罚款,目前隐患已经整改完毕。同时,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把火灾彻底消除在萌芽状态,从而不断提升场所抵御和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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