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保生活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8号)精神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37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我县“湖南省烟草公司邵阳市公司新宁县分公司”等14家用人单位为2024年度新宁县第二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现予以名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至9月25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进入资金拨付流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新宁县人社局联系。
联系电话:人社局0739-4822345
新宁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