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湖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4〕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举办者申请,县教育局会同县文旅广体局对新宁县金锋书法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宁县唯艺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申报材料审核和办学条件现场评估,认定达到设置标准,拟同意设立。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日,公示期为5天。
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我局将及时组织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739-4822340
附件:新宁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新宁县教育局
2025年8月27日
附件:新宁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举办者 |
审核意见 |
1 |
新宁县金锋书法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金石镇藕塘村委综合楼2楼 |
陈金峰 |
拟同意 设立 |
2 |
新宁县唯艺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金石镇金冠商贸城12栋1单元3楼 |
曾丽群 |
拟同意 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