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自然资源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新制定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5〕4号)有关要求,我县自2025年3月份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工作,目前已形成新宁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初部成果,为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共识,优化完善我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5年5月16日起至6月15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社会各界可通过信件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新宁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意见”字样)
电子邮箱:403626296.qq.com
邮寄地址:新宁县自然资源局510国土空间规划股
邮编:422700
四、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