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美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户外广告位公开招租公告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来源:新宁县 作者:新宁县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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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宁县美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团队商议报新宁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现新宁县美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位于中长转弯处、湘商产业园隆纳科技旁、飞虎贾家的户外高炮双面广告位,马头桥中心学校的户外高炮三面广告位,回龙寺高木凼单面排楼,按现状作5个标的物向社会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中长转弯处、湘商产业园隆纳科技旁、飞虎贾家的户外高炮双面广告位,马头桥中心学校的户外高炮三面广告位,回龙寺高木凼单面排楼(做 5个标的物出租),总面积为924平方米。(详见标的物情况表)

注: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物,主动向出租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标的现状。报名参加竞租者视同接受以展示的标的物现状进行竞租,竞租人一旦参与竞租,即视同认可标的现状及瑕疵。

二、标的经营范围及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邵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进行广告设计及宣传

、报名对象及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租

标的物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0 11  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及新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展示。

1、招租公告起止时间:

2024年10 11  9时至2024年10 18  17时

2、报名截止时间:

202410 18  17时

3、报名地点:新宁县美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新宁县大兴路121号美城公司办公室

4、报名时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1)自然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单位须携带单位公章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事业单位须携带单位公章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或参加竞租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竞租有关事项:

1、竞租会时间:20241019日上午9

2、竞租会地点:新宁县美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会议室。

3、竞租人进场时间:20241019日上午830分至上午9,竞租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参加竞租还须携带单位公章,代理人参加竞租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凭报名资料领取竞租号牌入场。如竞租人不按时参加竞租会的,视为竞租人自行放弃参加竞租竞租资格取消。

4、确定竞租人方法:本次竞租1年租金为起拍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租人广告位租赁户参加竞租的在同等价位条件下,对原所承租的广告位享有优先购买承租权。当只有一个竞租者报名,以起拍价成交。

5、竞租人必须遵守竞租会场纪律,不得阻挠其他竞租人叫价竞投,不得阻挠竞租主持人正常的竞租工作,更不得有操纵、串标、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租人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成交事项

1、竞租成交后,竞租人须与新宁县美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当场签订《招租成交确认书》,并一次性付清租金。

2、竞租成交后,竞租人须与新宁县美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当场签订《公有户外广告位租赁合同》。

3、竞租成交后,租期为1年,租期内年交付一次租金。第一年的租金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4、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清全部款项的,视为违约,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标的物再行公开招租,再行招租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竞租人应当补足差额。

、租赁有关约定

1、租金的支付:合同签订时交清。

2、经双方协商并一致认定,广告画面的设计由乙方完成,广告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若内容违法、违规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租金不含广告位租赁的有关税、费,竞租人在广告位投放广告须合法经营,按照国家税务规定依法自行纳税,独立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

4、广告画面的制作、安装由甲方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按乙方广告需求完成;

5、租赁期内,因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设施建设、道路改造等原因,对承租户经营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出租人不做任何补偿。

6、户外广告位每年要拿出10%的时间来为新宁县人民政府提供宣传广告服务。

7竞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广告位使用权,并不予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剩余未到期的租金。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转租时,竞租人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出租人提出申请并须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出租人重新与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与竞租人解除合同。

8、承租期满或合同终止,双方在结清账款、确定无债权债务、无欠电费且竞租人未违反《公有户外广告位租赁合同》关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关条款规定的情况下,该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出租人十日内不计息退还。

9、租赁合同期满后,户外广告位重新公开招租。

10、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的,竞租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广告宣传活动,将财产完整无缺的交还出租人。逾期未清空的,出租方有权做任何处置。

11竞租人出租人的权利及责任、有关违约约定、其他租赁具体事项详见《公有户外广告租赁合同

、其他事项:

1出租人因不确定的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终止或暂停出租竞租人应退出竞租出租人不向竞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2出租人所提供的所有文书资料中,涉及到该标的面积数据(租赁标的面积为大概面积,如与实物有差距,以实物为准。)及有关情况的介绍,只是一般性的介绍,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担保,具体情况以标的内在的实际情况及标的物现状为准。

3竞租人应事先对标的物进行认真咨询,作全面了解,仔细阅读本次竞租文件,一旦缴纳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申请手续,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认可,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4、标的质量是以现行条件下的现状、现功能进行出租出租人对租赁物的质量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5、联系人:周先生15973919580           

办公室电话:0739-4837769

电话:0739-4833936(新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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