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宁县堡口大桥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来源:新宁县 作者:新宁县 【字体设置:
分享到:
 

新政征地预公告〔2024〕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新宁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新宁县堡口大桥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用地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宁县堡口大桥,符合第四十五条第款规定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清江桥乡堡口村和湘塘村范围内,总面积0.2664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时间不低于十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新宁县人民政府将于2024  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新宁县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新宁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反馈。(联系人:陈翠明;电话:13397593366

特此公告。

附图:新宁县堡口大桥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图


                                 新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 新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 新宁县数据局 电话:0739-4836752 网 址:www.xinning.gov.cn
湘公网安备 43052802000133号 备案号:湘ICP备13007877号 网站标识码:4305280002
主办单位:中共新宁县委、新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新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