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水产科学研究所在我县夫夷江水域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科研特许捕捞的公示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来源:新宁县 作者:新宁县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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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4〕12号)及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渔业资源调查监测,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珍稀濒危水生动物保护等工作提供资料支撑,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要求,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由省水产科学研究所在我县夫夷江水域开展科研特许捕捞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作业时间、水域、人员

时间:繁殖期(4-7月)、索饵期(9-11月)分别开展10天,每期3次,每次3-4天。

水域:夫夷江金石段。

工作人员:刘栋等3人

捕捞人员:3人

捕捞船只:1艘(湘新金石农用船11号

渔政监督人员:唐爱民(13873923166)、唐恿(15873979223

二、科研特许捕捞船只、渔具数量

机动船只1(湘新金石农用船11号;网目规格2厘米、6厘米、10厘米、14厘米丝网各2条,共8条;网目规格0.8厘米地笼5个。

三、船只和人员标识

捕捞船只须悬挂特许捕捞专用旗帜,参加捕捞人员需着科研指定标识专用马甲及救生衣。

四、有关工作要求

此次科研特许捕捞活动,实行船只定点停靠、定时出港、定时回港制度,具体停靠地点和出港、回港时间由辖区禁捕管理工作负责人和科研人员协商确定,严禁私自夜捕等行为。

联系人: 陈湘平    联系电话:13973922298   

附件:1.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

      2.捕捞船只标识牌     

新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4年4月9     


附件1

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


附件2

捕捞船只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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