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要求
新宁县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3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4.具有正常公证处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各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不能报考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www.xinning.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17:30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新宁县解放路116号,新宁县司法局505办公室,考生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交考生现场报名须出具的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交“考生报名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报名程序及要求:①报考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新宁县外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②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③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新宁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或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④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或重报无效。
4.报名比例: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个别特殊急需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如需开考,报县人社局审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2:1,并在原发布公告范围内公布)。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为:法学和公证相关专业;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出具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和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在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www.xinning.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司法局政工室(505办公室)递交查分申请(同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查分结果通知本人。
2.面试:面试方式见附件1,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的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参加面试。实际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数之比小于或等于1﹕1的,则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3.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1.按照各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1:1比例,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年龄大的优先,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或尿液检测。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体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考察(含资格终审)。
考察工作由新宁县人社局和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取消拟聘资格。
(六)公示。
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inn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后,聘用人员原则上在最低服务期(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
4.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参与指导监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对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咨询电话:0739-2563591(新宁县人社局)
0739-4822366(新宁县司法局)
监督电话:0739-4822373(新宁县纪委驻政法委纪检组)
附件: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宁县司法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