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将新宁县城镇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新宁县原水庙新村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1栋106、107、108号3间门面,按现状作1个标的物面向社会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新宁县原水庙新村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1栋106、107、108号3间门面位于水庙镇水庙街上(按现状作1个标的出租),总面积为139.32平方米(详见标的物情况表)。
标的号 |
项目名称 |
编号 |
建筑面积(㎡) |
租赁期限 |
一年租赁使用权起拍价(元) |
增价幅度(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房屋所有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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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宁县原水庙新村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区1栋 |
106、107、108 |
139.32 |
三年 |
13940 |
500 |
5000 |
新宁县城镇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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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租金递增率为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年支付,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物,主动向委托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标的现状,竞租人务必到展示现场踏勘标的。报名参加竞租者视同接受以展示的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竞租。竞租人一旦参与竞租,即视同认可标的现状及瑕疵。)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16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及新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展示。
1.招租公告起止时间:
2023年11月16日9时至2023年11月22日17时00分
2.报名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2日17时00分
3.招租时间:
2023年11月23日10时00分
三、招租方式:本次招租标的采用增价招租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租人。
四、意向竞租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下午17时00分前(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将竞租保证金汇入到本公司账户:
户 名:新宁县城镇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宁县支行
账 号:20343052800100000211271
竞租人于2023年11月22日下午17时前持交款凭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新宁县城镇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理竞租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详情请见招租有关文件资料。
报名地址:新宁县城镇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宁县市民服务中心8楼817室)。
联系人:杨先生 15842956720 江女士 13975966993
办公室电话:0739-4822157
监督电话:0739-4833936(新宁县财政局)
新宁县城镇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