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工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砂石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发〔2022〕9号)文件精神和县自然资源局用地平整通知。我公司受城发集团委托,现对新宁县滔源农业发展公司(水庙)牛场建设项目用地因平整场地产生砂石公开处置,现公告如下:
一、处理物品
县自然资源局移交的新宁县滔源农业发展公司(水庙)牛场建设项目用地因平整场地产生砂石。此次产生的砂石约2万吨,具体以过磅为准,该地平整工程持续产生的砂石,此次公告到平整结束一直有效,意向购买人可视场地产生的砂石分阶段向我公司报价,我公司原则上每半个月处置一次。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19373957502)
(注:具体物品请和刘先生联系现场查勘)
二、报名及报价时间
2023年09月15日—2023年09月20日下午17:00止(周六、周日休息)
三、报名及报价方式
本次报名及报价材料请统一装订密封提交到便民服务中心7楼718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19373957502
本次报名及报价人需提交保证金50万元,请在报名报价时间截止日前转帐至本公司帐户;(未取得成交资格的报名报价人,本公司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公司名称:新宁县固城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0000337332000001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新宁县支行
报名及报价结束后处置人将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报名报价单位。
报名报价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1)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
(3)报价单;(4)保证金凭条
注: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单及法人授权书需加盖公章,法人签字。
四、购买方须知
1.报名报价单位经现场查勘并对现场查勘物品确认价值。本次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按实计量,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
2.报名报价取得成交资格后,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3.成交人付清货款后,须在十日内将处置资产清运,逾期未清运,处置单位将另行处理。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对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或者没有将场地清理干净的,处置人在成交价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及场地清理费,成交价不足扣除的,处置人有权追偿。
4.报名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均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作假行为,除被取消报名资格外,处置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新宁县固城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