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2日晚上8:30时,新宁县第一中学高一364班学生赵钦从五层教学楼跳下。虽经县人民医院医生全力抢救,仍于深夜11时左右不幸死亡。
事发当天晚上8:20左右,新宁天气骤变,狂风暴冰。赵钦跳楼后,学校负责人立即向“120”求救。“120”接到电话后,马上组织医务人员将伤者接到医院。新宁县委、县政府领导闻讯,指示县人民医院全力抢救,并要求公安部门进入现场勘查。县人民医院立即召集技术力量进行会诊、抢救。由于赵钦伤势太重,抢救无效,11时左右心脏停止了跳动。事发后,公安部门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初步查明:系赵钦跳楼自杀身亡。具体情况并在进一步核实中。县委、县政府组织专门力量正在积极处理善后工作。
政府应急办
2012.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