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宁县骨伤专科医院医疗废水排查整治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和监管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21〕47号)相关要求,新宁县骨伤专科医院医疗废水排查整治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未提供自行监测报告。
2.污泥未作为危险废物管理,清掏前应监测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泥控制标准。
3.未制定应急预案并按规范设置应急事故池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到位,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三、整改措施
1.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按要求进行自行检测。
2.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环保公司签订污泥作为危险废物管理处置合同。
3.制定应急预案。
4.按要求规范的设置应急事故池。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成效
我院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0吨/天,实际日排水量3吨左右,污水处理工艺为AO消毒处理,按要求进行了自行检测。已与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置合同,委托其对医院的污泥进行处置。制订了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对突发环境应急事件明确了责任和措施。按规范设置了应急事故池,主要污染因子进出水浓度符合国家标排放标准,已达到销号条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新宁县骨伤专科医院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2年 7月 15日——2022 年 7月 19日(共5天)
受理部门:新宁县骨伤专科医院
联系电话:0739-4813625
联系地址:新宁县金石镇解放北路440号
新宁县骨伤专科医院
2022年 7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