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提示
(2020年11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根据《新宁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新安发〔2020〕5号)要求,现将11月份要开展的工作提示如下:
1.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村支两委、企业负责人通过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等平台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
2.各单位班子成员严格按照频次要求,亲自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交办整改,并如实记录《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本》;
3.深入系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制作宣传牌或宣传栏,开设专题专栏;
4.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推广“一会三卡”,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5.进一步加强对非生产经营性领域的安全监管,将非生产安全事故等同于生产安全事故管控;
6.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及整改工作;
7.强化矿山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源头排查治理,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8.切实开展消防安全整治,特别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生产经营门店、石油化工企业等四类重点场所,要不断提升消防安全能力;
9.继续完成工程机械登记上牌和相关驾驶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10.11月30日前将《新宁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表》《新宁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三个表格上报县安委办。
以上工作开展情况均要及时归档整理留存。
新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