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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案例(2)
时间:2015年09月23日 来源: 作者: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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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洪江区成功处置“7·25”特大山洪灾害
一、基本情况
怀化市洪江区位于湖南省西南部,沅、巫两水交汇处,面积115平方千米,下辖三个乡、四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8万,其中城市6.28万人、农村1.72万 人。2009年7月24日23:00至25日16:00,洪江区幸福路气象站点6小时持续降雨量高达409.6毫米,为怀化市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大值。这 次强降雨主要集中在主城区和桂花园、常青两个乡。持续特大暴雨集中倾泻,导致山洪暴发、山体滑坡和泥石流、溪流水位暴涨、涵洞阻塞、河流改道、甚至形成堰 塞湖,酿成特大山洪灾害。
(一)农村经济遭受重创
全 区农作物受灾面积620公顷,其中粮食作物470公顷;成灾面积440公顷,其中粮食作物320公顷;绝收面积100公顷;因灾毁坏耕地约154公顷,粮 食减产930吨;经济作物损失2020万元;死亡牲畜720头;水产养殖损失50吨。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约4740万元。
(二)基础设施损毁严重
因暴雨损坏水库4座、机电泵站5座、灌溉设施243处、护岸103处、各类堤防47处计1200米;冲毁塘坝27座、拦水溪坝2座、渠道9250米;损坏公路42千米、林道27千米。公路路基塌方段1.37千米,其中洪鲁公路塌方30处。
(三)工业企业大面积停电停产
山洪造成线路倒杆73基、断线7.5千米,直接损失160万元。车间进水、产品及原材料掩埋导致部分企业停产。全区企业损失达3165万元。
(四)民房损坏1221栋,其中倒塌67栋、冲毁101栋、房屋进水1053栋,需要安置受灾群众1116户
受灾人口达3.03万人,死亡11人,农村损坏房屋384户,其中:全倒户、异地重建户67户,半倒户、危房户200户,因地质灾害搬迁117户。
二、应急处置情况
(一)第一时间迅速启动救灾应急响应
“7·25” 特大山洪灾害发生后,洪江区工委、管委主要领导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由区工委书记任政委,管委主任任指挥长的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现场抢险、灾 民安置、基础设施抢修及生产自救、综合宣传报道、医疗救治、维护社会稳定、遇难者善后、财产理赔等工作组,由区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凌晨6:35, 所有区级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各自责任片区,全力开展现场抢险救灾工作。怀化市民政局局长张克义等,于25日清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湖南省民政厅救灾处处长 陈自力等率队,于25日中午赶赴灾区。25日上午民政部正式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26日国家民政部救灾司柳永法巡视员、湖南省民政厅常务副厅长杨明 波等抵达灾区一线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省长周强、副省长徐明华和省水利厅厅长戴军勇都作了重要批示。怀化市委 书记李亿龙、市长易鹏飞亲自调度,省水利厅副厅长廉世界带领的省防汛工作组和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石希欣、副市长谢宏有带领的市委、市政府工作组也先后来 洪江区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二)把抢险救人作为第一要务
全 区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抢险救人作为第一要务,集中一切人力、财力、物力,全面投入抢险救人,转移受困群众。截至 7月26日上午11:00,突击队共挖出被埋群众18人,其中生还7人。同时,组成30支救援队翻山越岭,对被围困群众进行施救,成功解救、转移受困群众 5410人。乡街、居委会安排专人对危险地段进行24小时值班监控,先后转移群众1642人。在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全区共投入3100多人次、出动车辆 200多台次,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其中公安、交警、武警部队投入510人次、车辆120台次;消防部门投入150人次、出动车辆16台次;城市管理执法局 先后投入120人次、出动车辆35台次;卫生部门投入190人次、出动车辆15台次;三乡四街共投入840多人次。
(三)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1.对搜救出来的受伤人员,区内各卫生机构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医疗救治方案,实行免费救治。
2.对遇难人员,明确党员干部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帮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区财政给每个遇难者家属发放5000元抚慰金,殡葬部门对遇难人员实行免费火化。
3.以“就近就亲、就便安全”的原则对受灾群众进行安置,及时为他们设立了6个 集中安置点,共安置受灾群众1890人。每个安置点设主任一名,实行男女分室,每室均有专人负责,实行统一开餐、集中住宿,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临 时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26日上午,在区工委、管委主要领导带领下,全体区级领导分别对遇难者亲属、受灾群众和住院伤者进行了慰问,各乡 街、区直各单位也按照分工,对受灾户100%走访到位。在安置点,政府拿出30万元为无家可归的灾民提供一切吃住条件。洪灾过后,为1660户受灾群众发 放灾情补助40万元;为1100户农田水毁家庭发放生活补助金50万元;发放粮食5万千克、食用油1万千克、帐篷100顶、棉被2000床、衣物3500 件。
(四)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和社会安定
公 安部门在灾后加大了巡逻防控的力度,对趁灾打劫、造谣生事、破坏阻碍灾后重建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加强了和乡村、街道社区的联系,注重收集社情民意 信息;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伍进村入户,对受灾群众实施医疗救治,对污染的饮用水源进行全面消毒,宣传疾病预防知识,防止发生流行性疾病,确保“大灾之后无 大疫”;工商、药监等部门加强了食品安全检查,防止病死禽畜肉流入市场,保障畜禽产品安全;商务部门组织超市、商场、屠宰场加强市场物资调运,保障物资供 应;物价部门加强了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确保物价平稳和市场秩序正常;信访部门增加了接访力量,全力做好接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
三、成功处置经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 使农村倒房户尽快有房可居,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成立了由区长为组长、相关区领导为副组长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城市与农村灾后重建工作 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督导工作。在明确所属各乡、街为倒房重建直接责任主体的同时,将责任落实到各牵头区级领导,分解到民政、交通、财政、建设、国土资 源、农业水利、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具体的工作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将具体的重建任务细化到灾民,并与重建对象签订建房协议,明确要求在 12月31日前完成大部分农村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春节前所有农村倒房灾民入住新房,从而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农村倒房重建工作责任体系,确 保了倒房重建工作的迅速推进。
(二)集中力量核实灾情
截 至8月25日,共出动500余人次,逐门逐户调查受灾房屋400余栋,并分户分类分档建立台账,从而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借鉴外地成功经验, 结合实际,经过科学论证,制定出台《洪江区农村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规定,农村倒房重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8月1日至15日为准备 动员阶段,任务是层层动员,明确责任,区民政、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核准查实民房倒损情况,分乡完成重建规划; 8月16至12月31为组织实施阶段,由民政部门牵头,建设、国土等部门配合,各乡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整合资源,多方筹集灾后重建资金和物资,督促灾民重建新居;12月31至春节前为检查验收阶段,区民政、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乡进行验收,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三)严格确定补助对象
在确定重建对象的操作上,规定必须经过五道程序:
1.由灾民书面申请到村民小组。
2.要经村民小组评议并分类上报到村。
3.要经村委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示。
4.由乡人民政府审核并分类汇总,上报区民政局。
5.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组织专门班子逐户核实。由于建房政策透明、公正民主,灾民建房积极性空前高涨,还有部分灾民为化解险情主动要求民政部门给予一定资助,愿意异地重建。
(四)确保灾民建房安全优质
灾 后重建选址工作由各乡人民政府负责抓落实,由灾民确认选址方案,共同认定,由区建设部门分乡统一编制规划,分步实施。严禁在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点建 房,严禁占用河道、水道建房,严禁在低洼、风口地点建房。未编制规划的,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安排建设用地。同时区建设部门组织设计人员,根据受灾群众的经济 条件和习惯,设计出不同的户型,供重建对象选用。在尊重民意的前提下,由区纪检监察、财政、民政、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组成的灾后重建工作服务组,对灾后 重建工作进行跟踪服务,重点抓好质量、进度和灾民满意三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五)突出重点分类施救
将 重建对象分为全倒户、异地重建户(一类),半倒户、危房户(二类)和地质灾害除险户(三类)三种类型。对签订重建协议的倒房户分类给予7000元至 3000元不等的建房补助,在开工建设时补助到位50%,验收合格后再全部到位;按期完成验收合格的分类给予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奖励,同时从快 从简办理灾民建房审批手续,主动上门服务。区国土资源部门免收代办费、测绘费、工本费;对居住地易发生地质灾害的,以最快的速度安排安全可靠的土地给灾民 建房;区林业部门对灾民建房木材采伐指标单列增补,对灾民采伐的建房用材和亲友赠送的建房用材免收相关费用;建设、规划部门免收相关费用;区财政、物价部 门在重建工作中加强对灾民建房收费的监督,做到零收费并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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