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市监办函【2023】91号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花检中心:
现将《2023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 系 人:刘 厚 联系电话:0731-85693409
电子邮箱:32632740@qq.com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2023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着力解决我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突出问题,助推烟花爆竹转型升级集中区建设,助力烟花爆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支持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省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和技术帮扶行动,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提升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识别、治理能力,进一步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和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标准、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质量违法行为,以强有力的监管和精准的帮扶筑牢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开展全面质量管理,依法按照出厂产品检验标准进行成品检验,坚决杜绝未经出厂检验和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严格落实和规范产品合格证制度,确保合格证信息真实可靠,实现产品质量来向可查询,去向可追溯。督促经营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识,无产品合格证明或标识不规范的产品不得销售。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组合烟花类、爆竹类、“网红”类烟花爆竹产品,在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一是严厉查处加隔板加垫板、无药空筒架空“假大空”组合烟花的质量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查处不按标准要求安装绿色安全引线的质量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查处包装标志标识不规范等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质量违法行为;四是严厉查处2022年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中发现存在有低炸、炸筒等严重燃放安全缺陷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的质量违法行为。五是其他质量违法行为。
(三)全面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活动
1.技术帮扶的总体要求。各主产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组建技术帮扶工作组,采取集中帮扶、专项帮扶和重点帮扶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技术帮扶。要着力解决行业质量管控能力弱、质量意识不强等共性问题,通过分片或集中进行标准宣贯、质量管理培训,重点解决企业履责能力不到位、出厂检验技术水平不高、出厂检验形同虚设、生产过程质量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压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要夯实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质量基础,重点解决加装隔板垫板和无效筒体,不装绿色安全引线,标识标志不规范等主观故意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2.技术帮扶的重点对象。针对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通过开展重点帮扶,帮助企业分析原因,排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重点解决引燃时间不符合要求、炸筒等严重质量缺陷问题。针对专供焰火产品保障企业,强化产品设计、质量关键点控制、产品质量技术要求、主要参数指标、产品检验等重点环节技术培训指导,帮助解决技术难点,确保专供焰火产品质量安全。
3.技术帮扶的主要内容。一是组织辖区内生产企业的实际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开展质量技术集中培训;二是组建技术帮扶团队,对上年度国抽、省抽不合格企业实施一对一质量帮扶,确保对症下药有效果;三是集中技术力量,为今年亚运会、大运会等重大活动专供焰火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专项帮扶;四是省局遴选10家主产区生产企业开展重点帮扶,帮助查找质量管理问题和漏洞。
三、实施步骤
全省烟花爆竹质量提升行动从2023年4月至9月止,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要细化工作方案,深入企业广泛宣传,提升质量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主动配合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消费者团体等各方力量,形成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问题产品,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总结材料,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间。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摸底建档工作,确保监管对象自查自纠全面覆盖。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严格查处安装隔板/垫板、无药空筒架空的“假大空”组合烟花,未安装绿色安全引线,产品标识标志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现场交办。
(四)执法查处阶段(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
从严查处违规安装隔板/垫板、无药空筒架空的“假大空”组合烟花,不按标准要求安装绿色安全引线,安全标识和包装不符合标准要求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强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重案轻处等失职渎职行为。加大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后处理闭环管理措施,对不合格产品予以封存,已经流入市场的要责令企业召回,对其中燃放性能存在火险、低炸、炸筒等严重安全隐患问题的不合格产品,要监督企业销毁;对安全标识和包装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以及产品合格证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企业改正;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整治提升阶段(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各地要针对突出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并对整治工作成效组织“回头看”,检查企业质量问题整改清单落实情况,建档立账,一企一档,确保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根治。要认真进行总结,研究提出后续治理的针对性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管长效机制。要加强与应急、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通报和问题会商机制,形成整治合力,提升整治成效。
(六)技术帮扶阶段(2023年4月1日至9月30日)
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聚焦质量安全风险,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建立健全质量技术帮扶长效机制,通过“集中培训”“专项支撑”和“对症下药”等方式,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消除质量安全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由省局牵头组织,省烟花爆竹检测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各市、县局具体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守土有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企业排查到位、产品排查到位、问题排查到位。
(二)加强督查指导。各市州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紧盯重点隐患,确保问题查处、整改到位。要加强情况收集整理,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和典型案例,省局将适时对各地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工作督查。
(三)提高工作实效。要形成全省一盘棋,强化源头治理,提升企业质量意识,深入剖析质量安全问题原因,以有力的措施确保突出问题不反弹,健全完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要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的同时,兼顾好各项技术帮扶举措,通过专项行动,促进整个行业质量提升。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及时向属地政府汇报质量提升工作情况,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各市州局要明确专人负责汇总上报工作,5月10日前报送工作部署情况,10月15日前报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记录汇总表》(见附件2)《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质量提升工作总结。
附件:1.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集中排查要点
2.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记录汇总表
3.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情况汇总表
附件1
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集中排查要点
一、产品监管政策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安全生产法》《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二、重点检查要点
(一)组合烟花类产品
1.执行标准:《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GB19593-2015);《烟花爆竹 标志》(GB24426-2015);《烟花爆竹 包装》(GB31368-2015)。
2.重点隐患排查要点
①是否存在安装隔板/垫板或无药空筒架空现象
现场检查组合烟花类产品,打开纸箱和防潮纸,查看组合烟花类产品是否安装了隔板或垫板,是否存在无药空筒架空现象。如图示:
②绿色安全引火线。现场检查组合烟花类产品,查看点火部位,检查是否安装绿色安全引线。如图示:
③标识标志。现场查看组合烟花类产品包装,标志是否齐全。产品包装标识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类别、级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制造商名称及地址、总含药量、单发药量、安全警示、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代号;“烟花爆竹”、“防火防潮”、“轻拿轻放”等安全用语或图案、“不应倒置”。如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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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爆竹类产品
1.执行标准:《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烟花爆竹 标志》(GB24426-2015);《烟花爆竹 包装》(GB31368-2015)。
2.重点隐患排查要点
①绿色安全引火线。现场检查爆竹类产品,打开爆竹点火部位,检查是否安装了绿色安全引火线。如图示:
②标识标志。现场查看爆竹类产品包装,标志是否齐全。产品包装标识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类别、级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制造商名称及地址、总含药量、单发药量、安全警示、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代号;“烟花爆竹”、“防火防潮”、“轻拿轻放”等安全用语或图案、“不应倒置”。如图示:
附件2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记录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经营者)名称 |
企业类型 |
检查时间 |
发现的 主要问题 |
现场交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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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逐级汇总填报。 |
附件3
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检查类别 |
统计内容 |
数 量 |
1 |
监督检查情况 |
出动检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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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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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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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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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监督抽查情况 |
监督抽查企业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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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监督抽查数量(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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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发现不合格产品企业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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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发现不合格产品数量(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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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责令整改(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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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立案查处(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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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销毁烟花爆竹(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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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罚没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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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技术帮扶企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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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解决问题(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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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逐级汇报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