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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交警致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4年01月17日 来源:新宁县 作者:新宁县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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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车祸猛于虎,责任重于泰山。岁末年初,寒假将至。学校放假、交通安全不放假!希望同学们在开心度过寒假的同时,时刻把交通安全牢记心间,无论是步行、骑车还是乘车,外出时一定要时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在此,新宁公安交警将一些日常出行的安全常识分享给各位家长和同学们:

1.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横过马路一定要走人行道,记住一慢二看三通过,这一点很重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过马路前一定要停下来确认安全,千万不要突然跑步冲进马路:不要在道路上嬉戏、打闹、突然掉头折返,千万不能边走路边看书,也不要一边步行一边看手机:在有信号灯交叉路口,要坚决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2.小心车辆盲区。远离水泥罐车、渣土车等大型车辆,不要长时间与大车并行,特别是大车转弯时,避免进入“视线盲区”,引发交通事故。车辆启动前,驾驶人要在车辆周围走一圈,观察好地形和障碍物,倒车时仔细观察内外后视镜。不光大型车辆有“视线盲区",小汽车也有,大家在停车场等车辆启停区域一定要时刻注意,切忌在车辆周边蹲下系鞋带或在周边蹲下玩耍,因为这时你正处在驾车司机的“视线盲区"内。

3.牢记“一盔一带”。驾乘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幼儿乘车时,建议使用安全座椅:乘车不得将头、手伸出车窗外:下车开门时,要注意观察后方车辆和行人,先稍微打开门缝,确保安全后再开门。

4.文明骑乘车辆。切勿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学生驾驶: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要佩戴好安全头盔,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5.切勿违法载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千万不要超员(严禁搭载2人),这样会严重影响车辆的平衡性、制动性,是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家长和同学们要主动地杜绝、大胆地制止这种行为。

6.文明接送学生。家长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带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出现开车接打电话、抽烟等分心驾驶行为。

7.高速公路行车牢记“九字警句”。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时,要严防二次事故发生,各方当事人请遵循“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立即停车至应急车道,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在现场来车方向150米以外处放置警示标志,司乘人员快速转移到右侧护栏外的安全区域,并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报警。

8.当好交通安全宣传员和劝导员。广大中小学生要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当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劝导阻止家长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交通平安是大家共同的心愿,衷心希望各位家长能利用寒假时间,与孩子共同了解、掌握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形成注重交通安全的良好家风,让孩子从小养成文明交通的好习惯,共同营造全民文明交通氛围。

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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